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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起来狐妖并没有放弃,因此,夜湛想让余春来重新搬回自己的洞府去住,这样,一来可以放在眼皮子底下保护,二来,也免得狐妖这样的败类总是惦记着。
毕竟,和大荒山那些不太讲究的妖怪相比,余春来可是个斯文白净的小美男,又有一手好厨艺,真要被那些不要脸的妖怪们看了去,不抓回去当压寨夫郎才怪!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以为一定会乖乖跟他回去住的余春来,竟然考虑都不考虑,就直接拒绝了他!
“我现在有自己的家啦,不好再去你们家住了,而且我准备开店,搬过去也不方便。”
“开店?”
妖王殿下简直被气笑了,“你在大荒山开店?就不怕被大妖怪给抢了?”
“不会吧,我在你的地盘开店,他们怎么敢来抢劫?”
余春来看着他,“再说了,我也不是毫无自保能力的,等开店的事情准备好了,我会找几个厉害的妖怪帮忙看场子的。”
夜湛:“……”
好吧,他承认,这样被人全身心的信任依赖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找妖怪帮忙看场子是什么鬼?
妖王殿下觉得这条小鱼真是疯了,不过没想到,居然还有妖比他更疯。
“帮忙看场子,管饭吗?”
门外,狼妖灰走了进来,他是来拿今天的骨头汤的,听说余春来要招人看场子,打架他还是很厉害的,而且自己要是在这里干活的话,以后说不定可以让老板帮忙走更多妻子爱吃的东西,他就有些心动了。
“管饭!
还有工钱,当然如果你不要工钱的话,可以换成吃的带回去也没问题。”
“好,那算我一个,什么时候上工?”
“额,房子还没整理好,一个月之后吧。”
“好!”
狼妖灰想了想,点点头,一个月的时间正好,他计算过了,阿红还有约莫十天就产崽了,等到小崽子生下来,再悉心照顾二十多天,正好可以让阿红在家里安心照顾崽子,他出来工作的话,一家三口都有吃的,不必去冒险打猎,也能多一点时间陪陪阿红。
于是,在妖王殿下的眼皮子底下,余春来顺利招到了第一位员工,而且,还是一个挺厉害的员工。
狼妖灰,在妖王殿下的地盘上是一个很特立独行的存在,他不参与大荒山大妖怪之间的权力斗争,留在夜湛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夜湛管辖内的地盘最安稳罢了,作为一只狼妖,灰和他的妻子红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嗜血凶残的狼族,反而像是凡人的小夫妻一样,寻了个山洞,安安稳稳地打猎、生孩子,和平的一点都不像是大荒山的妖怪!
最开始的时候,因为这对狼妖夫妇的与世无争,还真有不长眼的妖怪试图去挑衅他们,当然了,最后的下场也都很凄惨,全部进了狼妖夫妇的肚子做了食物。
以前夜湛对狼妖夫妇这样的生活方式觉得特别不理解,现在,他倒是有些羡慕他们了。
羡慕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不像他自己,想让余春来搬到自己的洞府去住,完全找不到借口。
不过,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不愿意搬过去,那他也得找借口经常过来!
“小鱼,你知道你这次差点死掉吗?”
“啊?”
余春来瞪大眼睛看着他,样子确实像一只蠢萌的鱼。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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