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
从店里出来,君天临就要回去。
陶溪惊讶:“才买了一件西装外套,其他衣服还没买呢。”
君天临语气淡淡:“西装最重版型,西裤随便买就行,至于衬衫,穿在里面无人在意。”
陶溪后知后觉,这会才反应过来,难以置信地向君天临:“你从一开始就计算好了,就买1000块的西装外套?”
二柱什么时候变这么聪明了?
精准地踩在她的预算上,买的外套,价格分毫不差。
下手稳准狠,试衣服面对导购时,完全不怯场,精准算计价格。
这也太厉害了吧!
陶溪觉得二柱不可能有这种脑子,应该是巧合。
出来之后,两人去附近的平价店给君天临买了衬衫裤子还有鞋子。
“你自己不买吗?”
君天临见陶溪一件都没有给自己买,微微蹙眉。
只给自己买衣服,却不给媳妇买,算什么男人!
“我就不买了。”
陶溪摇头,“等回去,我给自己做一件。”
她的手特别巧,做出来的衣服特别好。
要不是不会做男士衣服,肯定也要给君天临做。
“自己做?”
君天临脑海中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高级定制,似乎他以前的衣服都是高定。
陶溪点头:“对,自己做,我以前都是买衣服,但是每次回老家,那些叔叔婶婶都会指指点点,说我穿的衣服廉价,说我过的日子太差,要给我介绍富豪嫁过去。
表面上是为我好,实际都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生意。
说什么嫁?实际上就是卖。
介绍的所谓富豪都是又老又丑,其中有一个都快60了,孙子就比我小几岁。”
说到这,陶溪眼神暗了暗,“二叔明明不安好心,我父亲偏偏不到,还跟他们一起劝我,我不同意,父亲就打我母亲撒气。”
想到母亲被揍的鼻青脸肿的样子,陶溪暗暗攥紧了拳头。
她真恨啊,恨自己本事不够,护不住母亲,也恨母亲懦弱,逆来顺受。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