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得不错,国王。”
卡尔森愣了许久,叹了口气,终于小声说了一句,然后转到队伍前面,开始了第一次的训话:“正如你们所知的,我就是‘背影’卡尔森,那个逃得最快,没让敌人看过脸的胆小鬼。
但是,我还在这里当兵,当初给我起这个绰号的人都不在了,知道为什么吗?他们都死了,自以为勇敢,其实是愚蠢地死在战场上。”
“我知道你们都在想什么,你们这群猪猡,连件衣服都不会穿,就想着上战场杀人了,就他妈你们现在这鬼样子,等有人砍了你们的脑袋,你们连裤子都没穿上呢。”
说到这,他又瞄了一眼我两只手提着的裤子,我的脸上一热。
“在我这里当兵,勇敢不勇敢不重要,你们战场上的表现有军法处的人管。
我只定下来一条,当我喊‘跑’的时候,你们就他妈豁出命给我跑,向后方跑,向没人的地方跑,向战场外面跑,跑得越远越好,这样不能让你们升官,但能救你们的命,明白了吗?”
回答他的是稀稀拉拉的声音——任谁听到了这样的开场白,都不会有多大的精神吧。
“好,现在听我口令,围着这个营地给我跑三圈,在早餐号之前没跑完的,就没有早饭吃,还要再跑三圈。”
“报告!”
大块头达克拉站了出来。
“说!”
“能不能先等我们穿好了衣服再跑?”
“如果有人拿着刀要宰你,会先给你时间洗个热水澡吗?”
小队长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变成了呼喝,“别他妈跟我废话,跑!”
衣冠不整的新兵队伍跑了出去,这也算是整个新兵营的一个奇景了:凌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一个小队二十个小伙子光着脊梁提着裤子拖着鞋或者打着赤脚围着营地大跑其圈,在营地大门口,一个三十上下满脸胡茬的下级军官靠在营门上打起了瞌睡。
绕着营地跑一圈大约需要两千多步,只跑了一圈就看出差距来了。
一马当先的是沉默寡言的弗莱德,即便是在长跑他的姿态也幽雅得像草原上的鹿一样;接着是小个子雷利,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把错套在腿上的上衣脱了围在腰上,露出两条结实的大腿来,至于再往上……天太黑,我看不清楚。
后面大多是其他帐篷里的新兵们,害羞的罗尔和大块头达克拉也在其中,我提着裤子勉强跟在这群人的后面。
我身后还有一些老弱病残,已经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了。
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看到胖子拉玛吐着白沫翻倒在路边,旁边是满地的污秽,这可怜的家伙怕是把昨天晚上吃的整个烧猪头都吐出来了。
慢慢地,掉队的人越来越多了,罗尔也拖着长长的口水落到我后面去了。
我提着裤子的两只手越来越沉,胸口闷得就像要炸开来一样,脚步蹒跚,几乎要虚脱了。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当兵要遭受这样的待遇的。
在早餐号响起的一刹那,我终于扑倒在营地门口,完成了三圈的任务,即便倒下了,我的两只手还紧紧地提着我的裤子,誓死捍卫我新兵生涯的最后一点尊严……
弗莱德是新兵中第一个跑完全程的,没有得意,没有吹嘘,他的脸平静得似乎理所当然,就好象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似的。
即使是疲劳也不能掩盖他一如既往的骄傲神色。
拉玛是在早餐后才被我们五个人用车拖回来的,吃不吃早餐对他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现在像只瘟猪一样趴在铺上哼哼,出的气多进的气少。
我猜今天一早上跑的路比他当兵前十八年里跑的路加起来都多。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苦难的新兵训练生涯。
整个新兵训练分成两个部分,每天上午由各营地统一组织进行队列、礼仪、格斗技巧和战术运用的学习训练,而下午则由各小队自行决定训练科目。
每当到自行训练时间,我们的训练内容只有一项——跑步:长跑、短跑、往返跑、越野跑,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小队长卡尔经常细致深入地分析奔跑时的呼吸、频率、姿势等方面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跑步成绩。
当然每次解说完毕,他总不忘加上这样一句:“记住,命是用来逃的,不是用来拼的。”
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下本预定奥运荣光天才空气动力学家许凌霄,因一次意外任务,开始穿梭进不同时空,成了爱而不得的苦情角色。命运的笔尖被她冷酷一划,从此踏上奔赴理想的征程,见证祖国在一穷二白列...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