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我也有近两千年的寿命,说不定我也会突发神经干干这种无聊的事情打发时间。
眼前显然是一个刚成年的年轻精灵,他纵身一跳,在空中做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前滚翻动作,然后轻盈地落在甲板上,整个动作灵巧干脆又充满爆发力,让我产生一种面对着一只健壮的红色猎豹的错觉。
“我刚打听到,最近几天只有你们这条船会出航。
让我搭乘吧,我想去对岸。
放心,我可以多付船资,而且还可以给你们船上当水手。”
他带着精灵独有的卷舌口音流利地说着大陆通行语,随手掏出一个装满钱币的钱袋子向休恩扔过来。
“这些钱连十倍的船资也不止啊,欢迎您上船,尊贵的客人。
需要的话,我叫人把您的行李搬上来。”
休恩立刻摆出一付老练商人的面孔,脸上堆满了职业病一样的笑容,点头哈腰地把独眼精灵请入船舱,手里紧紧捏着钱袋子,生怕一个不留神漏出一枚铜子。
于是,因为年轻的商会团长兼队长的贪心,我们多了一个特殊了旅伴。
下一个清晨,我们扬帆出航,离开了昆兰。
我站在船尾,看着城中的市民在各个市场上或买或卖,继续着自己平淡又朴实的生活,洋溢着一种充满活力的生活气氛,全没有感受到一丝战争的紧迫。
我毫不怀疑我的朋友弗莱德的预测:温斯顿人用不了十天时间就能完全控制河北的整个区域,到时候昆兰城将化为一片废墟,不由得心中一阵悲伤。
真是奇怪,我们可以毫不动心地谈论着陌生人的死亡和陌生城市的陷落,却只有当熟悉的景象在眼前毁灭时才会感到痛心和伤感。
好在我原本就不是什么品质高尚忧国忧民的大人物,很快就从这种伤感的情绪中脱离了出来:是啊,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这乱世之中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万幸了,哪还有更多的力量去保护别人呢?
弗莱德也站在不远处沉思,他又在想些什么呢?
……
从昆兰的码头出发,沿晨曦河顺流东去,需要五天时间才能到达南岸最近的小港口坎普纳维亚,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在那里,我们这群散兵游勇或许能够继续我们的军旅生涯。
在船上的众人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精灵。
他的名字叫佐布尔易辛卜拉维尼亚尔德拉却斯……精灵族的名字要把父名、母名、父族名、母族名、守护神名、守护星名等等等等全都加在一起,这可不是个好习惯,我真怀疑精灵族的母亲们喊孩子回家吃饭是不是要站在门口喊足一上午才知道叫的是谁,幸亏我们弄清了他在氏族内的称号:红焰,否则还真不知道到底怎么称呼他才好。
这家伙绝对是个精灵族的异类,性格爽朗豪放,每天和水手们泡在一起,喜欢一边大口喝着水手们的劣酒一边和他们唱“面包房的姑娘白又胖,圆圆的屁股来回晃”
之类有趣的歌曲,有时候唱着唱着就和水手们抱在一起跳个海风舞什么的,有时候性起还会扒光了膀子涂上油脂和水手们一起摔交,没几天就成了最受水手欢迎的乘客。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经常和船上的水手们一起比赛掰手腕,而且居然还只赢不输。
要知道精灵族可从来就不是什么以力量见长的种族,即便是族中非常健康的成年男子,他的力量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这个精灵居然能比常年风吹日晒的魁梧水手还强,真是跌碎了宝石商人们的鉴定眼睛。
“嗨,你们这群士兵谁的力气最大?跟我比比。
我赌十枚金币。”
这一回,他刚赢了摔交比赛,得意洋洋地光着膀子来挑衅。
我这才看清他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不是刀伤就是剑疮,还有野兽的齿痕和爪痕。
“怎么,没有吗?你们可是士兵,不要那么窝囊,难怪整天打败仗。”
他摇着酒瓶子冲着我们喊着,那群粗鲁的水手在他身后大呼小叫,简直都成了他的跟班随从。
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下本预定奥运荣光天才空气动力学家许凌霄,因一次意外任务,开始穿梭进不同时空,成了爱而不得的苦情角色。命运的笔尖被她冷酷一划,从此踏上奔赴理想的征程,见证祖国在一穷二白列...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