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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说是发出屠胡令的那个人。
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
大妙!
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
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
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
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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