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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3页)

我门二人走向屋外,见到一个白衣刺客与一群披坚执锐的侍卫鏖战正酣。

“这把剑好像哪儿见过。”

倪珂说。

“我倒觉得这个人很是眼熟。”

我说。

那个刺客小脸一张,仿佛通上电的日光灯,白亮白亮,甚是晃人双眼。

大概因为卖相忒好,以至横七竖八躺倒在他脚边的尸体看不出半分可怖,反而村得他像个特立独行搞行为艺术的。

刺客的剑比一般人的显窄,显长。

剑身泛着蛇皮一般的黧黑嶙光,仅瞧一眼也叫人冷汗涔涔不寒而栗。

半盏茶的时间不到,我便可以断定他是当世最快的剑客,没有之一。

他每出一剑,那些即使在江湖上混也逃不掉是顶尖高手的侍卫便倒下几个。

致命的伤痕在脖子上,细如发丝,不渗一滴血。

而我看了看那个人的剑,居然也滴血不沾。

好快。

真的好快。

“谁是小王爷?”

最后一个侍卫倒下,刺客慢慢转过脸,一双冰眸对向我们。

势成燃眉。

倪珂从小就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显然是与生俱来。

一院数十侍卫都被面如挂霜的刺客放倒在脚下,我也惦念着如何脚底抹油光速开溜的当口,他依然能够无比优雅地微笑,无比优雅地抬起手,无比优雅地指向了——我。

一个刺客单纯到这个份上,实在太悲催了。

他彻底忽视了眼前这个笑里藏刀珠光宝气锦衣裘带的翩翩公子是小王爷的可能性,而卯上了站在一旁全身上下不过是山野平民打扮的我。

连多思忖一番都不肯,便一剑向我劈来。

就在我被这睁眼瞎的刺客追杀得满院乱飞的时候,倪珂轻声说了句,“剑是好剑,人就傻了点”

,随后慢条斯理地整了整本就纹丝不乱的衣冠,转身回了房。

这个刺客和别的刺客不一样,轻功好得不像话。

轻功那么好的人完全可以改行去当飞贼,经济资本回报率铁定比当杀手高。

我自认轻功不错,基本能做到踏雪无痕,落地无声。

当年在少林后山泡采蘑菇的小姑娘,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帮忙逮足够多的小梁祝让她们回去俩俩配对生养毛毛虫玩儿。

练什么功夫都不是太上心的我,唯独练习轻功,那叫囊萤映雪孜孜不倦。

因为我既没有视死如归这么烈士的境界,也没有除暴安良那么高尚的情操,身处江湖单单奉行两个原则:其一,打不过留命跑;其二,能不动手则不动。

与其被逼无奈必须出手,还不如伺个机会就飞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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