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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林乐轩觉得他也不是个需要管着催着才懂事的,除了上课看着是有点懒散……但好歹是安静的懒散,真不知道为嘛会刷他到七班,林乐轩心想那些老师真是没眼见的。
林乐轩的东西不算多,两箱子书反而是最重的,朝朋友借了辆小车就把行李装走搞定。
驱车到徐子谦家,两人把东西搬到门口,林乐轩晃晃手中车钥匙,“我去还车,你先去吃饭吧,都快两点了。”
徐子谦点头,“那你呢?”
“饿过了,一顿不吃饿不死,等下回来还要收拾东西,全部搞定再说。”
“哦。”
“今天麻烦你了。”
让学生帮忙自己搬家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林乐轩挠挠脸,“晚饭我做一顿,当答谢。
你想吃什么,等会儿我顺便买菜。”
徐子谦立刻表示,“冰箱里有食材,还足够。”
林乐轩一愣,“什么时候买的,还新鲜么?”
“昨天,”
徐子谦很自豪,“我精挑细选,绝对新鲜。”
林乐轩震惊了,“你会买菜!
?”
这个年纪的学生在林乐轩的认知中,普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家务丁点不碰的“生活白痴”
,就算是会做饭,都不一定会买菜。
做饭只要把材料下锅就好,而买菜,大葱跟蒜叶不分的人林乐轩又不是没见过。
徐子谦款式一看就是偶像派,没料到还是个居家的。
他身上怎么这么多例外。
“你是不是还会做饭?”
徐子谦表情很诚实,“做的不好。”
“哦……”
林乐轩将信将疑,他没打算吧这个话题深究,徐子谦的优点越多,越妥妥的是大众敌人。
高帅已经占了两样,家境也还不错,如果再挖掘出他很居家好男人,连林乐轩也要嫉妒了。
一个男人,单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身边还有另一个单身汉,而且,他样样比你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不知道这棵苗子将来丢出去得碎了多少少女心。
林乐轩不是本地人,但大学是在当地念的,攒了不少人脉,出门靠朋友这话真不假,比如今天搬家开的小车,就是借朋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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