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44章(第2页)

唯一比较麻烦一点的,就是当秦徹的同学来家里时,她做的饭菜就需要精细一点。

秦徹的这个同学,也是个小男生。

听说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他的肠胃一直不大好。

给他做的饭菜要有荤有素,不能太过油腻,不能有生蒜,生葱。

菜类一定要熟透了,肉类一定要软烂,偶尔还要吃一点甜的。

因为她平日里都比较清闲,也就不觉得这样有多麻烦。

如今的工作让她幸福感爆棚,连带着做饭也成了幸福的事。

加上她自己能够跟着一起吃,渐渐的不仅喜欢上了做饭,还慢慢的学会了如何享受。

比如,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她会看一些美食的节目。

出去买菜的时候,她也会去看看美食类的书。

秦徹发现她在研究这些之后,还特意带着她去买了不少书,她的房间光是美食书就十几本了。

由于她在这方面一直认真研究,做饭菜的手艺确实增长了不少。

因为后来常雪珊经常回来带饭了,说什么她做的饭菜比食堂好吃。

就连吃饭总是特别挑嘴的林喧城,跟着秦徹去他家蹭饭次数也多了。

为了鼓励陈悦月在这方面发展,秦徹特意让常雪珊给她涨了工资。

这样不仅能够让她更加努力工作,同时他也能更心安的带林喧城蹭饭。

最近林喧城明显胖了一圈,终于不像以前那么的骨干了。

但是林喧城不好意思天天来蹭饭,有时候秦徹还会让他带饭给他奶奶。

后来听说常雪珊特意给保姆涨工资了,常雪珊现在是林喧城的干妈,干妈多掏钱他吃一点也就没什么了。

第31章

2004年的6月,秦徹和林喧城参加中考。

秦徹爸妈这两天什么事不做了,就连乡下的爷爷奶奶也过来了,打算一起陪秦徹把考试考完。

这一年的三月,秦随临又买了一套房子。

这一次买的是个小别墅,两层,带个八十多平的小院子。

因为在县城的边边上,又是生意人介绍的,总价也不过十一万。

如今那个地方是郊区,在老城的边边上,等到几年之后,那边就会慢慢繁华起来。

十年之后更是大变了样子,会变成他们县城最繁华的地方。

现在买十一万的价钱,等到房价最高的时候,估计一百多万都不够。

所以买房子还是要趁早,越早买的房子越好,价钱也相对越便宜。

秦随临为了鼓励秦徹好好考试,承诺秦徹考全县第一就给他十万,考全县前十就给他一万。

这个时候的十万可是个大数目,大到可以买一栋别墅的那一种。

秦徹见状拿出了十足的认真,好好应对了接下来的中考。

虽然现在秦徹手里攥了一笔钱,但是他太了解他老爹的脾气了,就是个有了钱就喜欢挥霍的。

正如他小时候说的那样,与其让秦随临把钱给别人花,倒不如他这个当儿子多拿一点。

也省的别人花他爹的钱,然后显摆到他面前恶心他。

他爷爷奶奶用他爹的钱,秦徹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但是如果连亲戚亲戚的小孩,都一起花他爹的钱并且来恶心他,那么秦徹就绝对不会容忍了。

不过这一世已经大大不同了,这一世因为秦徹学习成绩很好,一直都是他们那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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