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射出的那支铁箭,被他划着个舞蹈般的动作悄声无息的接住了,如同这一箭本就打算直接送进他手心一般。
他甚至有暇抬起头,穿过大半个军阵,冲着谈符离温和的望了一眼。
他的双眼不再是那种逼人的精光四射,而是流转着的温水般,谈符离对上他的视线,竟有一种浸入热水般舒服的感觉,心里懒洋洋的,几乎扔掉了手中的长弓。
他心中一凛,猛然打了个机灵,再看过去的时候,一切已经恢复了正常。
那个人的动作哪里有一点儿缓慢?分明是快到了极点!
哪里有一点阴柔,分明强到了极点!
从他刚刚一声大喝到接箭落地,快的来不及眨眼,那支刚刚还属于自己的长箭,此刻却认准拔密扑,以比弓箭射出更快的速度飞了过来!
听到任平生一声大喝,一个亲兵下意思纵马踏上一步,拦在拔密扑面前,转瞬间羽箭便飞至而来,他想抬手格开,但手臂都没来的及动一下,就已经被羽箭正中额头,扑到在地。
面前亲兵后脑突然突出一支羽箭,鲜血飚出两尺,拔密扑身材较矮,那股鲜血刚好飞到他头顶势尽,如同暴雨般淋下,将他头部整个裹上一层鲜血。
拔密扑刚刚从刀尖飞来的惊吓中恢复,立即又瘫回马上,手足发软。
任平生一箭掷出,立即矮身扑在地上,使出地堂功夫,在一条条马腿中闪转腾挪,认准拔密扑方向滚过去。
这门功夫曾经在渝州城前用过,当时他带着青瞳尚且从千军万马中冲回城内,如今只有一个人,更加运用的灵活如意。
骑兵重心高,对步将近身战斗本就不方便,何况他躲入马腹下,在马腿中穿梭,那就更加不容易取准。
马匹之间都要留有余地,不可能像步兵靠的那般紧密,可贺敦的骑兵明明知道敌人就在脚下,纷纷挥刀下刺,但这敌人却异常滑溜,一眼看到,拿着兵刃扎下去时,那人却骤然窜到另一匹身下。
无数士兵一起攻击,马匹互相撞击,长嘶短叫,挥动兵刃的手臂都撞在一起,相互牵绊,施展不开,只能大呼小叫,眼看着地上一条扬起的土线,弯弯曲曲向中军飞快扑去。
当然,内功没有到铁布衫的程度,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万马踩踏之下,老任闪避再灵活也不免在衣衫上印下无数个马蹄印。
要到这个时侯,先前射向他的羽箭才势头落尽,纷纷从天上跌下。
一片利箭入肉的‘扑哧’声,因为射向任平生的时候他已经飞身到军队上方了,此刻羽箭落下,便将自己人伤了不少。
前面是马匹碰撞嘶叫,后面是拨打羽箭的叮当声和人被箭支射中的惨叫,一片混乱声中,任平生已经离拔密扑不远了。
“下马!
竖盾!”
拔密扑身前三十多个亲兵都跳下马背,将他紧紧围在中间,这一下人腿挨着马腿,密密麻麻,再无死角。
亲兵们个个全身戒备看着地下,别说任平生那么高大的一个人,便是一只老鼠,也休想从他们中间穿过。
第37章
10.霸道
历代都有勇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万千军中擒获重要人物的故事,但任平生真的想不出那些同行是怎么做到的。
拔密扑身边人数不超过五千,可是作为主将,他也是在五千人的最中间,无论从哪个角度进攻,直线距离也足有半里,更别说故事里那种几十万大军铺开的场景了。
半里距离,拔密扑在他眼中只有一根筷子那么高!
能认准就不错了!
一个人要武功高明到什么程度?才能在任何人都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瞬间越过这半里距离,看准那个小人,将主将抓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