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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卿嚣张地走入军营,张宣以侍从的身份跟随他。
张宣易容的又丑又黑,活脱脱就是烧火棍的下人。
这得怪他易容技艺太烂,变漂亮容易出错,为求逼真可信,不得不丑化自己。
传令兵给两人指了方向。
两人穿过木栅栏围成的矮墙,踩着硬邦邦的泥土,两旁是满面风尘的士兵。
昏暗的火把跳跃,照着士兵们沧桑又泛黑的脸。
不过是一步的距离,张宣陡然觉得自己离开县城好远,好像踏入异地他乡,举目无亲。
兵士与农民很不同,周身散发一股血腥味——是沾染过鲜红血液,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味道。
他们有不少曾是战场勇士,现在成了慵懒暴烈的中年人,空有满手的血腥,再无精力往上爬了。
他们在沙场耗尽了青春,为本朝开国立下功劳,最后的结局却是驻守边城,一年到头见不到亲人几面。
好勇斗狠的士兵是不满的,眼中或多或少带了萧杀光芒,仇恨地盯着如日中天的常乐卿。
常乐卿年纪轻轻,资历浅浅,为何有今日的地位?
因为他有个好父亲,因为他会讨王爷欢心!
他们跟着陈大帅横扫千军、快意战场时,常乐卿是满地爬的小孩子;现在常乐卿是皇帝跟前的大红人,他们仍是一介小兵,死守无人侵犯的边疆。
凭什么?
陈大帅出生入死,功不可没,却比不过有靠山的后起之秀,这公平么?
“走快点。”
常乐卿催促张宣。
在一排嫉妒的目光之下,他照旧来去自如。
张宣的行动快不了,心像有老鼠在撕咬拉扯,搅来搅去,扯的忐忑难受。
两侧的兵士穿着破旧灰败,吃的是粗糙冷硬的食物,没有遮蔽风雪的坚固房屋,没有娱乐与女人。
他们终日面对茫茫的大漠,等待年华老去的一日。
张宣觉得,陈大帅和他的将士不那么可恶了。
皇帝登上宝座,他们得到的赏赐是苦守边疆。
漫天尘土的边城,葬送了壮志男儿的梦想,让他们变的只想混吃等死。
他们的心苦不苦,思念不思念家乡的某个人?
“傻瓜。”
常乐卿退回两步,走到他身侧,道,“胡思乱想是没用的。”
张宣莫名道:“你晓得我在想什么?”
“你这家伙还能想什么,不就是同情心大胜么?”
常乐卿了然道。
张宣食指轻点下巴,心道:乐卿,如果你不同情将士们,又如何猜的到我难过?你之所以漫不经心,只是见得太多,学会掩饰了。
“好了,想再多也改变不了什么,快去见大帅吧。”
常乐卿用力捏他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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