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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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霍悠我,是霍氏唯一继承人,又拥有了傅氏部分股份,身家着实诱人。

如果沈概不怀好意,真的扮演起来,霍悠我一旦沦陷,只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霍氏就会沦为沈氏的掌中物,为沈概商业帝国的扩张奠基。

傅樱不了解沈概,她无法断定他是好是坏。

她的女儿哎,原本以为她能力惊人,天赋异禀,足以撑起霍氏,可是如今和沈概相比,似乎也是有些危险。

傅樱和霍饶一夫妻俩对视一眼,明白了他们担心的是同一件事。

身份地位和责任摆在那里,他们比其他父母担心的还要多,还要重。

其他父母或许只是担心女儿吃亏,遇人不淑,而他们还得担心整个霍氏。

沈概刚从厨房出来,穿着围裙,却掩盖不住他通身清冷孤傲,如松如柏,气质冷如霜雪。

从紧抿的薄唇可看出他的紧张,他也没想到见家长见的这么快。

霍悠我叫他过来,他占尽了便宜,刚做完那桌子菜,正准备再讨点利息,谁知道她父母就上了门。

霍饶一,傅樱,如雷贯耳。

霍饶一,霍氏集团董事,掌管霍氏二十多年期间,开疆扩土,驰骋疆场,将原来本就很大的霍氏商业帝国硬生生给扩了近一倍,眼光独到,手段狠辣,永远走在整个国家企业家的前列。

一个商业圈里的天才,鼻子灵敏程度常人难及。

晋城、乃至全国,谁人不闻之起敬?

傅樱,知名音乐人,距离出道也是二十多年了,其他同期歌手多多少少衰败,在年轻人里很难再掀起浪花,可是这位,越走越顺畅,年龄之于她根本不是问题,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通吃,前段时间拿了个国际大奖,在热搜上又挂了两天。

他们眼里的打量和防备,沈概一清二楚。

他们生活的圈子是一样的,都是上流社会,身家相近,所思所想,自然也相近。

他能清楚他们的担忧。

可是,霍悠我,他势在必得。

他不是为了霍氏,只是为了她。

他的前半生并不太平,趟过黑暗步过荆棘,也正是因此,遇见她,她如阳光一般,他死死抓紧,无论如何也不松手。

原本以为霍氏的独生女是个花瓶,可是跟她接触得越深,他越发现不是,越被她身上的魅力所折服。

霍饶一生意做得好,女儿也教得好,霍悠我身上丝毫没有他想象中的无脑和无能,有的是果敢和英明。

她做起生意,可不逊于他。

合作了不过几个月,他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她。

他自诩B市商界帝王,却也愿为她俯首称臣。

而他现在面对的,可能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关,也是第一大难关,因为他要娶的人,是他们的掌上明珠,掌心至宝,他在他们眼里心怀不轨,一肚子坏水。

沈概冷峻的脸上忽而转柔和,笑得谦逊,“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沈概。”

声音徐徐,傅樱差点直接被折服。

太温柔儒雅的声音了。

霍悠我反应过来,连忙扯出讨好的笑容,甜腻腻地喊人:“爸爸!

妈妈!

你们怎么来了呀!”

她解释:“路爸爸让路淙送了好多大闸蟹,我不会做,跟沈概求救,他才会出现在这里的。”

“跟他求救?他住哪里?很近吗?”

霍饶一抓住了什么,眼神如鹰隼般锐利。

霍悠我下意识要撒谎,对上亲爹的目光,脑海里飞快闪过一系列后果,丧了气,闷闷地承认,“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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