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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得出他不是不用,是害怕。
好吧,我承认做别的我确实没有天份,于是我们一家便坐在凉亭这里等。
有人说习惯是可怕的。
这不,不知何时我被西门吹雪同化了,吃饭的地方从房间改成了凉亭。
而西门吹雪貌似也有些地方被我与娃娃同化了,那便是顿顿有凤爪,菜色也不再那么清淡。
另外,飞来飞去的蝴蝶与蜜蜂也不会在经过他面前的时候,突然被内力震死或其它的意外原因死亡。
娃娃最近迷上了练字,他正坐在那里,用毛笔写着什么。
我一看,竟然写着孙秀青三字。
而且写得极好,已经很象个字了。
(以前写的如果你不认真看,绝对认不出那是个叫字的东西。
)
“娃娃这三个字是?”
我明知故问。
“娘的名字,爹教我写的。”
“哦?”
我看了看西门吹雪,见他正在专心喝茶。
“那爹的名字会写吗?”
“不会,娃娃只会写娘和自己的名字。”
“那娘教你写爹的名字好吗?”
“好!”
娃娃很高兴的将毛笔递给了我。
我用握钢笔的姿势握住,然后在纸上写西门吹雪四字。
但是这个软笔毕竟不是硬笔,写起来有些费劲,力气大不得,更小不得。
结果写出来的效果,可以和娃娃相媲美了。
那娃娃认真的看着,也没在意我的字丑。
可是一边瞄过来的西门吹雪,一口茶去显些喷了出去。
他轻咳一声道:“你写的?”
“不好看不要看。”
我将纸抓了抓藏在身后。
“以前未见你动笔,没想到字如此难看。”
“切,我是没认真。”
我的钢笔字没这么难看,但其实也不太好看。
“我教你。”
西门吹雪站了起来走到我身后,然后捡过一张没用过的纸,再沾了点墨握住我的手在纸上一笔一笔的写着。
四个字写完,我有种想把表好然后挂正堂上的想法。
正规书法啊,而且还是西门吹雪本人签名,这要拿到现代去一定会……想了想,也没人信不是!
又握着我的手写了几遍,然后我慢慢的感觉到窘破了。
若是真的夫妻大概不会觉得怎样,可是我本人还是个从没与男人有过如此长时间的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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