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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二哥低垂着头,一手握着抹布,一手在数莫九放在桌面上的铜子儿。
莫九是一个许多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人,如果有一个人经历过像他那么多的事情和险情,也会像他一样,将感觉练就的极其敏锐。
通过一个仿若不经意的眼神,他注意到了小二哥,注意到了小二哥便发现他不是以前来经常看到的那个,而且关键是,他的手太白了。
一个关于做粗活的人,绝不可能养出这样白皙的手。
莫九就做过粗活,他手上除了练刀导致的虎口处有薄茧,他的手掌,指腹都有茧,而这个小二哥,这样白皙的手,却只有右手食指与中指的夹缝处有茧。
这说明什么?
这个人关于用飞镖之类的暗器!
莫九的这些想法,只是一瞬间的事,而一瞬间之后,几乎同时,“小二哥”
和莫九一齐出手了,令人诧异的是,甚至于莫九先一步出手,“小二哥”
一动的时候,他就已经刀出鞘了。
“小二哥”
的抹布里就有三枚飞镖,他一松开抹布,手中的三枚飞镖将会攻像莫九的眼睛,喉咙和心脏,俱是要害,然而他的手刚刚抬起来,却发现,他……他……他动不了了!
莫九的刀如银弧一般绕着他的手一转,然后抵着他的脉门,原本他不知道,可是片刻之后,他手腕处的皮肤如被一只无形的笔划过一般,下笔之处,皮肤逐渐裂开,鲜血横流。
其实按照莫九的刀法,是能很轻易的斩断那人的手腕,那样也就更容易一些,而他做的,只是在刚刚刀锋一绕的时候,使对方皮开肉绽,却不伤筋动骨,这份火候的把握,可是更难得多。
“小二哥”
的飞镖还未出手,就被人破了,他自然惊骇莫名。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偷袭我!”
莫九喝道,目光瞥了“沈公子”
一眼,那意味分明,他怀疑上了这个奇怪的“沈公子”
。
“沈公子”
并不解释,他神色突然烦躁起来,低声喝骂了一句:“妇人之仁。”
也许是“沈公子”
想到了什么,明显的是,那这句话是责怪莫九为什么不直接斩断偷袭者的手腕,而非要留了一手,看来这位“沈公子”
是心狠手辣的人,且十分不喜欢所谓的“妇人之仁”
。
这个时候,突然的,小小一间羊肉馆,以莫九这张桌子为中心,东西南北有四张桌子上原本吃肉喝汤,或者说笑闲谈的客人突然站了起来,大声道:“飘红庄出来办事,刀剑无眼,速速清场!”
“飘红庄出来办事,刀剑无眼,速速清场!”
“飘红庄出来办事,刀剑无眼,速速清场!”
这话共说了三遍,飘红庄在这一带颇有势力,许多客人赶紧离开,其中有些江湖中人,虽然面露愤愤,也终于被朋友拉走了,只剩下东西南北四方的一共六个劲装汉子,以及愣在中间的“小二哥”
,还有莫九和那个奇怪的“沈公子”
。
莫九却不看其他人,只盯着“沈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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