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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趣说,换得够勤的啊。
魏竟成一本正经地说,这次是认真的。
司机把魏竟成送到临江路的一家婚庆公司旁,秦晋坐在后座,透过车窗,正看见站在店面门口的那个人。
他看见魏竟成一步步向那个人走近。
他看到那个人指间夹着烟,一直笑着,口型像是在说:“你来了。”
一个城市有多大,足以让日日穿梭在其间的挂念着的人几千个日夜没有一次巧遇的可能。
一个城市能有多小,在某一天,突然再见那人之时,竟发现他是自己挚友的心头好。
秦晋是个自制的人,或者说,对那个人的仅是有些异样的情愫,那极其微小的一点,很难让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
虽然仍想知道有关那个人的事,虽然有千百种办法暗询,他未曾向魏竟成打听过一次。
2007年,N城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晚,十一长假过完半个月,一场秋雨过后,气温突然猛降了十来度。
那一场雨下了两三天后仍不见放晴,见面吃饭时,魏竟成抱怨现在的孩子摸不清心思,才二十来岁的年纪非要买个棕色名包装老沉,穿得一身LOGO,还真假混搭,晃得人眼花,不知道的,还真当他是个活动广告牌。
秦晋听到“二十来岁”
时,眼皮跳了一下,强作无事地问:“谁啊?”
魏竟成献宝似的掏出手机在秦晋眼前晃了晃,屏幕上的,却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秦晋又问:“这是老几?”
“就这一个,”
魏竟成说:“这小孩就是爱现,却没那么小心思,直来直去地,相处起来倒也舒服。”
说完又苦口婆心道:“他跟了我也有一年了,你啊,要是认定好这口,真还不如找个可靠的定下。”
魏竟成的苦口婆心其实只是顺口一句,却不料秦晋当即答了声“好”
。
在眼前人被惊得目瞪口呆时,秦晋不急不忙地喝了一口茶,将茶杯缓置轻放后,他抬起眼。
他说:“向你打听一个人。”
那个周末,天终于放晴。
凤凰山的桔园,果实半绿半黄,还远没到赏景的时候。
秦晋看见魏竟成带着那个人,提着钓竿竹篓从鱼塘边走过来。
那个人已经不复当年的青葱,但笑的仍然生气蓬勃,阳光斜照在他的脸上,额头渗着细小的汗珠。
魏竟成把那个人带到他身前,说,这是文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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