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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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可主观相信,技术宅都是好人~

写小说就是编故事,而说到编故事,那爱情是永不退色的主流题材之一。

不管是写正经文还是写抽风文,无论是名著经典还是乡野异闻,哪怕一个故事的主体无关爱情,细节上也必定会多少提及。

闺阁千金钟情穷书生也好,美女牵手了野兽也罢,肥皂剧里的多角纠葛,冒险剧里的相互扶持……刨除掉二十三世纪的科技元素,在苗可看来,这里的言情小说与二十一世纪的没有任何区别,换言之,写纯言情剧,是她最容易贴近二十三世纪主流审美的方式。

是的,虽然第一篇文纯粹照自己的喜好和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写反响还不错,但苗可依然认为与当前网文流行在各方面都完全脱节总归不是长久之道。

一篇文两篇文会吸引猎奇的目光,但是十篇文二十篇文后,仅靠新鲜感就远远不够了,只有建立在符合当下人审美之上的新鲜才能持续地吸引住读者。

就像在科学界,超越一步是天才,超越十步就可能被当做疯子。

哥白尼与牛顿,即使两位苗可都敬重,但只要能选择,她绝对绝对更愿意成为后者。

好吧,这个例子不太恰当,而且与那样的伟人相提并论只会显得自己太无耻了些,苗可所坚持的,只是融合之上的创新,不要太多的‘新’,一点点让人眼前一亮,而一定不能突兀。

这与写自己喜欢的并不矛盾,她最喜欢的就是那种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无论是故事内,还是故事外。

如果有读者在文下为某个情节留言说‘原来是这样,果然,这样才能将前面所有线索都串起来,我居然没想到!

’,对苗可而言,那是最大的褒奖之一。

对于芯片文化,苗可依然生疏,所以第二篇文她还是定在了二十一世纪的背景,不过时代背景其实不太重要,因为她这次要写是一篇只涉及‘我爱你你爱不爱我’的小言剧,这种剧的特色就是出场人物少,场景变化少,社会活动少,然后,成文字数也少。

算是一篇为了适应而练手的文,预定十五到二十万字。

题目是。

苗可决定在文案中着重注明,这是一篇甜文,即使中间好像有点虐也全部都可以归于错觉。

基本故事是这样的,男主柳东新与女主岑冰在学生时代交往,感情很好,岑冰因为发现自己对柳东新有过于强烈的占有欲甚至严重到无法容忍他跟其他任何女性有任何来往,即使理智明白是纯友谊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的点头之交她也嫉妒。

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变得面目可憎然后被他厌恶,于是在理智断线之前提出了分手。

故事的一开场是这么一段对话:

“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柳东新压抑着怒火说。

“这种事情不能用来玩笑,我知道,”

岑冰平静地回答,“所以我是认真的。”

“理由。”

柳东新从牙缝中挤出话来。

“太累了。”

岑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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