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55章(第1页)

>

两人进了客栈照了照镜子,才发觉自己近日来的形象有像难民靠拢的趋势,好好休整了一番才恢复了人模人样。

往回走时却不像来时那般着急,悠悠晃晃,还算惬意。

就是偶尔,会因为太没有计划而错过宿头。

天气好的时候还不算什么,两人都身负内功,找个避风的地儿升堆火,也就凑合了,运气好了还能打两只野味吃。

只是这一天,从中午就开始飘雪,他们赶路赶到半夜,眼看着赶不到下一个城镇了,又找了半天,才找了一处略凹进去的山壁勉强挡一些风雨。

可是这块山壁实在狭小,两匹马就占了一半的空间,人和马挤在一起,那味道实在有些受不了。

洛少瑾忍耐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说:“不如我们到山顶赏雪去吧。”

薛暮云找合适的位置拴好马,看了她一眼,“你不怕冷?”

练武之人不惧寒暑,也只是相对普通人而言好一些而已。

洛少瑾看了看外面的鹅毛大雪,又看了看正在反嚼的两匹马,艰难的抉择了一下,迅速别过脸去背对着那两匹马深呼吸了一口气,转回来坚定的说:“我们还是去赏雪吧。”

忠心耿耿驮着她跑了几千里路的马儿无辜的看了她一眼,看见洛少瑾看它,亲热的凑过去。

洛少瑾刚嫌弃了人家,心中有愧,有些尴尬的看着马儿。

薛暮云看着这一人一马,忍不住笑了起来,“行了行了,披好大氅,我们上山顶赏雪去。”

以前洛少瑾在电视上看古代人穿这种毛领子大氅的时候,觉得真是即神气又玉树临风,丝毫没有冬天的臃肿,还带着些贵气。

真正自己穿了,才觉得不舒服。

太厚太重,整个人被压着,也不见得多暖和,稍不注意风就灌进来,穿着跟没穿一样。

前些日子她买了这件白狐毛的大氅,当时只觉毛色晶莹,爱不释手,恨不得睡觉时候都穿着,看的薛暮云直笑她乡巴佬。

可是新鲜劲一过,发觉还没棉衣实用,就开始不珍惜起来,上了山顶,随意的把长下摆铺在地上,把整个人裹起来。

这是大氅唯一的好处了。

不过话说回来,薛暮云穿上这玄色大氅倒真是好看,身形修长肤色如玉,看起来成熟沉稳又有气质。

“暮云,初见你时还是个别扭的小破孩儿,怎么一转眼就长大了。”

洛少瑾感慨。

薛暮云扑哧笑了起来,“你这语气,怎么像是比我老了好几十岁的样子。

臭丫头,少在这儿装深沉了,赶快给我站起来。”

“干嘛啊干嘛啊!”

洛少瑾不情愿的被他拉起来,“你才臭丫头呢。”

“起来,自己站好。”

薛暮云越拉越费劲,瞪了洛少瑾一眼。

洛少瑾趁他不备,把手里藏的雪团一把塞到他脖子里,然后跳开溜的远远的哈哈大笑,一边笑还一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薛暮云说:“小破孩,以后再敢叫我臭丫头,叫你好看!”

薛暮云冻的呲牙咧嘴拍掉领子里的雪,一边抱怨一边打开包袱把里面的旧衣服拿出来,扫开一块干净的地方,铺好,“洛少瑾,你就在那儿得意吧啊,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他铺好了,自顾自的坐下。

洛少瑾蹭过来推推他,“不高兴了?”

“没。”

薛暮云连个正脸都欠奉。

“刚说你长大了,怎么就像个小孩儿一样?还闹别扭?打雪仗嘛,就是闹闹才暖和啊。

不然我不动让你也塞个雪球成吗?”

“幼稚!”

热门小说推荐
北宋大表哥

北宋大表哥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超维宇宙:我有三千究极天赋

超维宇宙:我有三千究极天赋

蓝星连万界,武道战诸天。姜明觉醒了武道天赋系统,每提升一个境界就被赋予一种极道天赋百倍悟性,灵魂主宰,空间幻身,圣体道胎等。这是一个武道盛世,距离联邦武考还剩七天时间,全民就开启了迎接武道高考的狂欢。姜明好似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诸天秘境,万界战场,宇宙星海...

快穿之宿主又秀恩爱啦

快穿之宿主又秀恩爱啦

作为一名逆袭女配的快穿任务者,霜眠表示,我做的是逆袭任务,为什么还要攻略男神一男生拉着霜眠告白时,某青梅竹马慢悠悠地走来眠眠,该回家吃饭了。清冷俊逸的学长抽过霜眠手中的情书,温润一笑情书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