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既然选中了她,自然会一辈子忠于她,她根本没有机会和他和离。
“真的?”
江晨有些惊讶了,天下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气度,同意妻子和离,还带走部分财产和孩子?
“真的。”
墨云麟严肃道。
他小时候很可爱,众家夫人邀请他母亲做客时往往都要点名把他带上。
十岁前他随意进出别人家的后宅,看到过很多女眷。
他对那些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从来就没有兴趣,他对江晨先是有兴趣,然后有好感,随着对她的了解越来越喜欢,到了非她不娶的地步。
既然已经做下决定,他便不会轻易改变,他会跟在她身边杜绝她有机会结识其他年轻男子,一点点夺取她的心。
“我一贫如洗,财产只有一匹骡子、一副弓箭、一把短剑,一条长鞭,几件换洗衣物。”
江晨道,不过既然他在百林镇就看到她,应该知道她很穷,父母双亡,想利用她的祖父一家也被她主动抛弃了。
“我母亲出身卑微,所以我父亲订了一条家规:只要姑娘品性好,可以没有嫁妆。”
墨云麟道。
居然制定这样的家规?他的父亲真是天下奇男子。
江晨凝视墨云麟的双眼,希望看出其中真伪。
他的双眼清澈明亮,没有半点虚伪。
“既然我的条件你都答应,我同意你的求婚。
云霖,我叫江晨曦,晨曦之光的晨曦,江晨是我男扮女装是给自己决定的名字。”
江晨这些对他已经渐渐有感觉了,既然他的条件这么好,家里有不反对他娶穷人家的姑娘,这样的男人哪里找?她先答应婚事再说。
墨云麟心中大喜,听他说名字,立刻趁机道:“晨曦,我姓墨,笔墨纸砚的墨,白云的云,麒麟的麒。”
墨云麟这个名字在大庆太有名了,不知道出身百林的他听说过没。
“墨云麟,云霖。”
江晨不在意地笑道,“你和我一样,用了半真半假的名字。”
顿了顿,她继续道:“云麟,你的胡子我一直看着碍眼。
你又不是老头子,干嘛留胡子?剃掉怎么样?”
他的性格真不错,既让她有可委以终身的感觉,也让她有一种哥们感觉。
“嗯,等下我找水洗一洗,把胡子剃掉。”
墨云麟将手上的虎血擦干净,伸手从脖子上摘下系着镂空羊脂玉佩红绳,道,“晨曦,这是我父母赠送我的鸳鸯玉佩,一只我留在家中,一只我随身带着,现在就送你做定亲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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