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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你今天真帅(第2页)

“当然,当然……”

老人答应,“你们想了解谁?”

“辛永初,您认识吗?今年他四十二岁,当年二十岁,他和您儿子的关系应该很好。”

老人眼里闪过一丝迷惑,她沉思许久,慢慢找回了记忆:

“是那个……很会跑的小孩?”

伴随着这个奇异的形容词,老人站起来,从床铺的角落里翻出一本厚厚的簿子。

这本簿子到了两人面前,纪询将它翻开,意外的发现这是本相册,里头贴满了黑白照片,是汤会计和各种不同孩子的合照。

老人说:“我儿子儿媳命不好,他们有个男孩,但调皮捣蛋,在十二岁的时候跑到水库里玩水,没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渐渐的就把感情转移到县里其他的小孩身上。

那时候县里穷,大家对读书都不在意,好些穷的,就辍学。

他想不行,孩子怎能不读书?就把手里的钱拿去接济这些孩子,这些照片里的孩子,大多数被他接济过……你们说的辛永初,应该是这个。”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张照片。

纪询看见的第一眼,几乎没能将照片和现实划等号。

当年的辛永初还年轻,剃着只剩一层青皮的光头,单手插在兜里,倚着墙,站得松松垮垮的,汤志学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还不乐意,光扭着脸,眼睛看向旁边,只给镜头留丝余光,余光里,也全是桀骜不驯。

年轻时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细细一想,过去与现在又自有脉络。

过去辛永初的叛逆与尖锐全写在脸上,现在,这些也并没有消失,只是潜入他的骨血中,成为带来毁灭的仇恨。

“辛永初家里头不好。”

老人说话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从小就不知道父亲,后来他14岁的时候,他妈妈也再婚了。

14岁的半大小子,养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学,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

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

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

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

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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