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衣心道,我何时要握着你的手才能睡。
但一想到这些日子胡庭钧全心全意的照顾,怎么也不能泼他的面子。
是以她只能讪讪地冲着郎天行笑了笑“郎公子一路劳顿,早点去歇着吧。”
既然张金衣也这么说了,不需要他来陪着,他只能忿忿地离开。
直后悔当初不该走的……
待朗天行走了,张金衣才白了胡庭钧一眼,道:“我何时要握着你的手才能睡着的。”
胡庭钧也不作答,只是瞪了她一眼,也走出了帐篷。
想到她方才对郎天行笑得灿如山花,气就不打一处来。
他和她待在一起这么多天,也没见她对他这么笑过……
“喂——喂——你这家伙,又犯病了!”
张金衣在他身后叫嚷道。
“什么事?”
胡庭钧总算回了头。
“你,三爷不会是吃醋了吧?哈哈哈”
张金衣没心没肺地笑道“那你以后可要对我好点,当心我一脚踹了你。”
“是啊,看到你又能那么笑了,我很高兴,但是那笑容是对着别的男人又让我不悦。”
胡庭钧转过身缓缓地说道,他一脸的平静,就像是在冷静地陈述和分析“希望你能一直这么笑,但是偶有要落泪的时候,只可以在我的面前。”
胡庭钧就像静静流淌的溪水,将张金衣的气焰化在了无形。
张金衣敛住了笑容,垂下了头轻声应道“是”
。
(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回到小院
看着面前的小木桌上摆得满满地美味佳肴,张金衣恍如隔世,险些就热泪盈眶了,口水也吞了几大口……
在这里呆了半月了,顿顿都是加了点盐的稀粥,连青菜的影子都没见着,更不要说是荤腥了……
胡庭钧为她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又将汤碗里的鲜鱼捞起来,细细地将鱼刺一一挑出来,再放进汤里,请张金衣慢慢用……
然后他才为自己也盛了一碗饭。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吃鱼。”
张金衣讪讪地说道。
记得以前在观雪楼的时候听柳妈说过,三爷最喜欢吃鱼。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