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1章(第1页)

>

因为这个丹药炼制极难,而且有伤天和,引得正道群起攻之,药方就此失传,所以莫君邪这么多年也只见到这么一颗。

不过当年莫君邪拿到手以后就随意的扔到了自己的储物戒中,他莫君邪还不屑于用这种东西。

所以莫君邪看到那个送上门的金丹魔修的时候,也忍不住嘲讽一句天意弄人。

莫琅环本身的修为实在太低、资质极差,而且他此时的处境更是凶险万分。

一切早就由不得莫君邪选择了。

莫君邪告诉莫仲清,此药以自己的鲜血为引,溶入水中,给他人服下,可以得到他人绝对的忠心。

仲清明白这药用法的时候,只是挑挑眉,这莫君邪比他想象的还要危险啊。

不过人渣一秒变忠犬什么的,这剧本他喜欢。

随后仲清抖了抖已经瘪下去的钱包,摸着下巴回忆起文中那个恶心的青楼,既然渣渣已经不对他构成威胁了,那件一直想做的事情总算可以去做了。

对付人渣嘛,还是更人渣一点好了。

比如把还留有战斗力的大渣渣卖到有一群小渣渣的青楼里,这样既能赚到银子,还能为扫黄打非做出一点贡献,仲清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具有正义感。

至于听到了仲清与莫君邪所有计划的莫琅环,谁会管他会怎么想呢。

第15章捡便宜

傍晚,整了整身上的包裹,仲清从城门口走了出去,身影被夕阳拉的老长。

看着手中一只淡黄色的破纸鹤,纸鹤上隐隐有着玄妙的花纹,这最低级的阵法,但对仲清这个凡人来说,已经很高大上了。

之前从轩辕枫那里意外顺来了一枚蕴含灵气的东珠,这枚东珠只是轩辕枫书房灯柱上的妆饰,仲清曾因为一时好奇从灯柱上抠下来却没办法再装回去,只好藏在身上免得引人发笑。

却没有想到一个无意之举,帮了他一个大忙。

这个对于轩辕枫来说只能算的上玩具的东西却能换得一个落魄修士的全部身家。

莫仲清在轩辕枫那里除了坑了下王富贵就再没有带走任何一样的东西,不仅是因为他深知怀璧其罪,也是因为不想落得一个小偷的名号,平白与轩辕枫多了一份牵扯。

此时的莫琅环没有像那篇文章里写的那样,在轩辕枫手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甚至被穆玲珑害的修为尽废,当然他堪堪引气入体的修为被废了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虽然修为算得上修真界最低,但不论如何也是命修士,而修士与凡人地位可不是一句天上地下能够形容的。

这附近的几座城都是修士与凡人混居,虽然修士对凡人不再是传说中的存在,但是凡人与修士彼此间都是泾渭分明。

在凡人的地界几乎没有修士愿意出现,而修士的活动地区更加不可能混入凡人。

最突出的就是仲清下午去的修真者集市,那里是凡人连想都不能想的地方。

修士与凡人是完全不对等的,仲清去了趟集市,卖掉了东珠,换了身有点防御力的象征着修士的道服,头发随意的用簪子盘上,因为莫琅环没有到年龄,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但是仲清一出坊市,所有人看他的眼光完全不同了。

特别是客栈的伙计,对着他甚至有些战战兢兢,凡人对于修士来说就是蝼蚁,就算仲清轻飘飘的弄死了他,也没有人会去追究。

医馆的老郎中甚至万分后悔收了仲清的银子,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如果能得到一丝仙缘,说不得还能延长一点寿命,而且就算他享受不了,也足够福延子孙。

所以说文里面莫琅环竟然成了乞丐甚至还被凡人卖到了青楼里去,这些事情被人当众点出,莫家家主只是把他逐出莫家而没有活活打死也是手下留情了。

仲清看文的时候对发生在莫琅环身上的事情只是呵呵一声,觉得这家伙实在倒霉的离谱了点。

但真的身处于这个世界,他才知道莫琅环实在傻的有些离谱了。

热门小说推荐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