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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觉非切了一声。
“混蛋,放不下干嘛还要走?”
夏鹄放下手中的书,笑了笑,“就是因为放不下才要走的。”
陆觉非看着他。
“如果早十年,不,早五年,我遇见的是他,我肯定会不顾一切地绑住他,要他,就算全世界反对也无所谓。
爱情是自私的不是吗?”
“那现在呢?”
“现在?”
夏鹄笑得有些凄美,“现在我老了,我们都老了。
我学会了一种要做心疼的东西,日日夜夜让我不得安宁。
心口疼,疼得我没办法说一句,放下一切,跟我走吧。”
陆觉非觉得自己的心口被咚的敲了一下。
夏鹄仔细地给盆栽洒了些水。
“每种植物都有它特定的生长环境,如果你硬要它挪根,最后只能得到枯木。
我可算是知道为什么闵榛会说,爱上了就输了。
爱到自己都不重要的时候,爱情就不是自私的了。
只要他好,放弃等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也在所不惜。
“我不能,也不会看着他和多年前的我一样,伤痕累累,放弃所有。
我更无法忍受将来有一天他会怨恨我的可能。
夏鹄居然能为人考虑到这个地步我也很奇怪,不过,以前是闵榛,后来是其他的谁,我似乎总是背负更少的那个。
我一直以为,是爱就该燃烧一切,是爱就该高于一切。
我现在才明白,是爱,首先得去爱啊。
所以为了他,我得是那个背负更多的人。”
“你又怎么知道这是对他好的选择?也许他并不愿意你为他牺牲呢?”
“是啊,我不知道。
虽然我不知道,但我还是想要这么做。
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愿意为他的幸福尝试一次。
他将来是不是爱我无所谓,只要有人能够爱他,他的家人愿意接纳他,就足够了。
只要有一个人幸福,就足够了。”
陆觉非看着夏鹄,然后笑着叹气,“糟了,我把你弄哭了。
闵榛知道肯定饶不了我。”
似乎以前也曾有人说过不许再哭的话,那是谁呢?多年之后,会不会有人记得,某年某月某个有月亮的晚上,曾经有人说一生一世,曾经有人一笑而过。
夏鹄,男,31,单身,喜欢男人,喜欢画画,喜欢电影,喜欢将各种标签撕下黏在桌椅上,喜欢嚼薄荷味的口香糖,喜欢被人抱着睡觉,喜欢冬天晒太阳,喜欢折磨别人,喜欢某种叫做半夏的草药——半夏,半分药半分毒。
接到陆觉非的电话时,顾灵均有些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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