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岱兰第一次见叶洗砚时,对方是她男朋友的大哥;他衣冠楚楚,温文尔雅,递来一张纸巾,示意她擦净腮上的泪。
无论如何,她都未想过,两人间的第二次正式见面,是在他的床上。
两人之间,足以载入《千岱兰失眠折磨小剧场》的初见,发生在2008年6月。
初夏的黎明破晓时,整个北京城都浸润在迎接奥运会的蓬勃热烈中,刚满十八岁的千岱兰,在独自睡了八小时的卧铺后,于清晨抵达首都,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看什么都新鲜。
来接她的车是一辆崭新的奔驰敞篷小跑,扎眼的黄色,嚣张又刺目。
千岱兰小心地上车,扣好安全带后,才好奇问:“车是你哥的吗?”
“不是,”
叶熙京笑,“老爷子给我买的。”
千岱兰疑惑:“老爷子?”
“嗯,”
叶熙京说,“就我爸。”
“哦,”
千岱兰规规矩矩地坐好,双肩包放在膝盖上,双手交握,“我还以为你们北京人都喊爸爸’阿玛’。”
叶熙京沉默了。
片刻后,他低头,视线从千岱兰棕色卷发上五颜六色的小发夹上开始扫,X光似的,逐个扫过她灰色球球卫衣、嫩黄色辣妹裙、透肉黑丝和长靴,最终又定格在她同样戴了一串五颜六色塑料和合金的圈圈套圈圈手饰上。
其中一个小圈圈镀的金色褪了色,呈现成一种独守空房十八年鳏夫的潦倒感。
如果不是千岱兰那张漂亮的脸,这一身上下,路边一蹲,叶熙京路过时都会扔几百块钱。
但这张漂亮的脸蛋,现在也被浓妆遮去三分光彩。
此刻,千岱兰正努力睁翘刷成蜘蛛腿的睫毛,盯着车子红色内饰上的一块污泥看——那是她刚刚上车时,不小心用靴子蹭上的。
“你这一身,不太适合去见我哥,”
叶熙京抬手,看腕上的表,说,“还有时间,我带你去买新的。”
千岱兰疑惑:“不适合吗?”
她想了一下,又慢慢补充:“这是麦姐刚从深圳拿的货,现在很流行。”
“流行?”
叶熙京忍俊不禁,“你去见我哥,不需要穿这么新潮;他啊,一个从不追赶潮流的古板男,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大了连女——”
话没说完,他又看千岱兰。
“不行,”
叶熙京说,“我给发小打个电话,让她帮你选,她眼光好。”
千岱兰乖乖地说好。
她今天来这里就是为叶熙京,因为他说自己哥哥想见见她;人生地不熟,坐一晚的火车来见他,想看他,看他漂亮微卷的褐色头发,看他清清爽爽的白色T恤蓝牛仔,脚下还踩着一双海军蓝的匡威。
千岱兰认得那个标,麦姐服装店里拿过几双,正版卖299,麦姐拿货价49,店里卖159一双,还有一种印着长眼睛小爱心的帆布鞋,一样很好卖。
其实现在的千岱兰不想买什么衣服,她一晚上都是卧铺,对面的大叔一直借机搭讪,千岱兰只好揍了他一顿;
现在,没睡好的她想要在见“大哥”
前好好休息一下,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和叶熙京聊天。
这样就很开心了。
两个月不见,千岱兰很想他。
叶熙京显然不这么想。
他打电话叫来的“发小”
,是个漂亮的姑娘,瘦高个,梳大光明,额头长得极饱满漂亮,又淡又薄的妆,那妆就像是长在她脸上那么妥切、合适。
到了目的地,千岱兰睁圆了眼睛看这漂亮的建筑;漂亮的瘦高个姑娘扫一眼千岱兰:“这眼睛,和珂珂长得确实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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