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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写小说(第1页)

:第二天,秦溪他们又进山了,就家附近的那个林子,以前他们觉得这山太小了,就没怎么逛过,今天抽时间出来,把它好好转一转,找蘑菇不是关键,主要是熟悉熟悉这片林子。

转了两个小时,兄妹两人捡蘑菇全部加起来,只有三斤多,松果倒是摘了捡了满满一背篓。

两人也不打算继续转悠了,这片小林子基本上被他们转了个遍,再说,他们出来的时间本来就迟,现在天上挂着的那个烤炉火力很猛,他们还是先回家休息吧!

走在路上,秦溪在想继续给报社投稿的事,自她上次从秦家离开后,她就再没向报社投过稿了,稿件倒是写了好几篇,可难就难在地址那一栏,她现在肯定是不会再写秦家的地址,平安街三十号了,但目前住的这个地方的地址名称,她不知道该怎么写,以及这偏僻地方会不会有邮差来送信。

回家她打算问问于奶奶,她在这住的久,应该清楚这些情况,毕竟她现在是自己一个人在这住,秦溪听她说过,她是有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的,只是不在一个地方待着,所以,双方应该是有信件联系的。

这件事得抓紧时间办,毕竟,光靠捡蘑菇卖山货的那点收入,还是少了点,等入了冬,这条路基本上是被堵住了,这时候,另一个赚钱渠道就显得很重要了。

她没有什么特殊技能,金手指就更别说了,完全不抱指望,她能想到的那些来钱方法,都是笨方法,毕竟前世她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

最近她在考虑写的事,只要她写的被人看上了,那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的月收入就会比较稳定,题材嘛,那当然得是红色题材,爱岗敬业,为国为民,大公无私,一个各方面都很完美、无可挑剔的主角。

这是她从废品站买来糊墙的报纸,给她的灵感,在报纸上连载,可比写文章稳定多了,运气好,写个几十万字,就算是最低价,千字一元,那她写完一本,他们兄妹的温饱问题也能解决了。

再说,她有一个这时代作者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她来自后世信息大爆炸时代,电视剧看了不知道多少,光是情节设置上,就有无数的影视剧以供参考,还不用怕被人说抄袭,卡文,那是不存在的,只要想到一个点,脑海中就有无数画面闪现。

反正她现在是信心十足,磨刀霍霍,打算开干了,趁早不趁晚。

秦溪一到家,放下背篓就去找于奶奶了,老人家正辛勤的整理他们前天挖回来,已经晒干的药草。

“奶奶,我们住的这么偏,邮差会给我们送信吗?”

于清秋一听这话,有点懵,不过她还是照实回答了她:“会的,负责这一片的邮差是我学生,如果有我的信,他会直接给我送家里来。”

“我在永新一中教了十几年的书,他是我教的第一届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了邮局上班,负责的就是咱们这一片。”

“原本我们是没什么交集的,各有各的生活,不过自打我搬到这边来后,他给我送了好几次信,我们就又熟悉起来了,每次我儿子给我寄的信,都是他帮忙送到我这来的。”

儿子被下放后,她搬了一次家,后来她的退休金被停了,自己也被分配了任务,去扫大街了,又搬了一次家,也就是这里了,这里挺好的,清净。

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她搬了两次家,与很多人的交集都断了,那个送信的学生徐军是她为数不多,还仍旧保持着交集的人之一。

“你问这个干什么?”

她有些好奇,秦溪不会无缘无故就问她这个的,一定有别的缘由。

秦溪一听于奶奶这话,终于放心了,她也没隐瞒,把自己之前给报社投稿的事情给她说了,以及自己现在打算写,投稿的事。

“这是好事啊!

以前我还担心你们兄妹两个年纪轻,又没个工作,以后日子不好干,现在我倒是放心了,你能靠笔杆子挣钱,这不比那些有正式工作的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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