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云骊学业已经很不错了,相貌更是不错,还懂宫中规矩,如果擅长音律,那才是如虎添翼。
大抵是因为大老爷的反常,原本想送云骊去二房的李氏也改变了主意,恢复如初。
冬日大雪融融,吕嬷嬷让人端了茄子秸煮的水来泡手,听说这是为了防止生冻疮。
云骊泡了一炷香的功夫,荷香拿了帕子来擦完手,又涂上膏子,她把指尖凑近在鼻尖闻了闻,“真好闻啊,这个味道。”
“这些都是从‘颜若雪’买的,这颜若雪的膏子好闻又不贵。”
素文笑道。
云骊想了想:“这个颜若雪的掌柜的听说是个女老板不是?”
“正是呢,本来也是官家千金,但家道中落,就开始当街卖胭脂。
提起她来,有说她倚门卖笑,好歹也是书香门第,却操持贱业。
有的却佩服她,说她厉害的紧,小小女子,能扛起家业生计,实属不易。”
云骊点头:“我倒是佩服她,人能拉下脸可不容易。”
于是,到了学堂,她也把这事儿对大家说了,“这手脂我擦着挺好,而且这是女掌柜的,咱们同为女子,你们可以先用用,若是觉得不错,可以考虑一下颜若雪啊。”
陆之柔挑出一点抹匀,忍不住点头:“虽说比不上咱们用的,也不错了,这是橙花的香味。”
“得了吧,也只有你那儿用的顶好,我们用管事采买的那些手脂,比这个差远了。”
云潇拿了过来,也准备到时候拿体己去买几盒来用。
尤其是云骊手指纤纤,又滑嫩极了,一点伤疤黑点都没有,也不起皮,她算是知道诀窍了。
云湘也云淑也纷纷觉得不错,下次去买。
云淑还道:“真是佩服她,咱们日后也不知晓有没有她这般厉害。”
“看你说的,我们是伯府千金,父亲三年任期将到,咱们几人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哪里会沦落到那种地步呢。”
大家都在笑,只有云淑回去有些忧心忡忡。
章老夫人见她如此,连忙问起这件事情,一听说这事儿,不免笑道:“你担心这个做什么,咱们勋贵人家不犯大错,都是富贵闲人,和朝政也没什么大关系。”
“可是,孙女觉得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你这丫头,平日给了你那么些好东西,你就是当一件宝贝,就够你过日子的了。”
如此,云淑才不好意思的笑了。
冬日已过,今年陆之柔的生辰她娘章扶玉终于没有大张旗鼓的送东西过来了,反而来信说是等到春暖花开之时,来接陆之柔回家。
也许是要走了,陆之柔心情好了很多。
其实云骊还是很羡慕陆之柔的,她总是那么闲云野鹤,什么都不追求,却什么都拥有,不过这种运气,是她们都没有的。
不过,虽然很羡慕,但是让云骊这样安心躺平,只一味做个《女诫》《女则》中的好姑娘,安分守己,
不奢望任何东西,做一切合乎礼仪的事情,她好像做不到。
这话很大逆不道,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很反叛,但她就是做不到。
比如像老太太认同妾侍就是奴婢,所有的庶出子女都该无条件相信嫡母这种事情她做不到,人如果不认自己的亲娘,那和畜生无异,也许旁人觉得妾就该卑贱,可她们就是刘姨娘生的,她不觉得姨娘真的就不好。
甚至有时候,她又会想,长辈的话就一定对吗?作为正室就一定是慈爱的吗?
想到这里,即便外面冒着大雪,她依旧读书。
读书,不是读死书,做书呆子,而是要融会贯通。
九岁的生日这天比以往隆重些,大伯父又送了一套首饰来,孔太太这次也送了一对玉佩来,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了。
文懋今年也十一岁了,今年他送给云骊的是一枝白玉银簪,看起来很简素,可却很别致。
“咦,哥哥从哪儿来的?”
文懋挠挠后脑勺:“大伯父带我出去应酬,我和别人打赌投壶我赢了彩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够打一枝钗了。”
原来是大伯父带他出去的,云骊看了文懋一眼:“没想到大伯父对你还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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