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许多人认为它是一种“半艺术”
(Semi-Art)。
所谓艺术,是指人们创造一种作品,用以表达思想感情。
诗人写一首诗歌颂劳动的光荣,音乐家作一首曲子抒发他恋爱的感情,画家与雕刻家在画布或雕像中表达物体的美丽和他的看法,小说家、剧作家、电影的编导们描写社会中的悲欢离合……这些作品都有很大的创造自由,能深刻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引起观赏者的共鸣,但到目前为止,单幅的照相还不能圆满地表达思想感情。
当然,照相中也包含有思想和情感,但一般说来,这只是“包含”
而不是“表达”
,因此不能说是完整的艺术作品。
比如说,用一个美丽的女人做题材。
画家爱怎样画她就可怎样画,或许,这个女人容貌虽美,灵魂却很丑恶,高明的画家会在她嘴角的微笑中加上一些邪恶的线条,或者在她美丽的眼睛四周涂上一些不愉快的彩色,甚至于,他可以在肖像上画些毒蛇、蜈蚣之类。
但摄影家却没有这种自由,他只能取一个怪异的角度,缩小光圈用一种“低调子”
来拍摄,或者,再在黑房工作时增加点什么,然而不管怎样,他不能真正地“创造”
,只能尽可能地“安排”
现成的物件。
戏剧与电影,在某几点上来说,创造也是受限制的,编导者的思想感想,要通过演员表达出来。
如果演员好,那么艺术创造就很圆满,要是演员很糟,编导者的艺术意图就表达不出了。
戈登?克雷(GordonCraig)是英国著名的戏剧家(他是英国著名女演员艾伦?泰丽的儿子,萧伯纳写给艾伦?泰丽的情书在文艺界是很出名的),苏联的大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邀请他到苏联去导演《哈姆雷特》。
这位戈登?克雷就常常叹息演员的不如人意,以致认为在戏剧中,最完美的表演者是木偶,只有木偶才不会妨碍戏剧家的创造。
这种说法当然是过于偏激,演员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与编导的艺术结合起来而成为完整的戏剧艺术。
如果不是那么认真,当然“安排”
也可以说是艺术,不是有许多人把插花、烹调、衣服设计、室内装置甚至理发、交际等等都说成是艺术么?与这些东西比较,那么摄影中创造与表达感情的成分又高得多了。
朋友中大概一大半的人有照相机,除了极少数的人专心研究之外,大家只是拿来玩玩而已(包括我自己在内)。
有一种德国相机叫做“为她摄”
,这种相机并不出名,但它的名字倒说出了这里许多玩相机的人的目的。
书的“续集”
最近收到了好几封读者的来信,询问有一部叫做《天池怪侠》的书,是不是我的作品。
虽说是提出询问,其实他们在信中都已表示知道了答案,知道这是别人冒名之作。
因为虽然天池怪侠是《书剑恩仇录》中一个重要人物,虽然这部书中也有陈家洛、霍青桐、无尘、李沅芷、常氏双侠、赵半山等等人物,虽然它是从《书剑》结束的地方开始而封面上也署了我的名字,然而文字的风格毕竟是完全不同的。
有一位读者寄了几本这种书给我,我见书里的乾隆皇帝自称“孤王”
、李沉芒自称“妾”
一个什么老侠自称“老身”
,每个人都似乎在唱戏,实在觉得相当有趣。
给小说或戏剧写续集,这种兴趣似乎是十分普遍的。
不一定是好的作品才有人写续集,平庸的无聊的作品,也会有人兴致勃勃地提笔续下去。
美国片《阿飞舞》难道是一部好影片么?《黑湖妖》难道有任何价值么?然而毕竟还是有《阿飞舞续集》和《黑湖妖续集》。
在我国旧小说中,《济公传》的续集恐怕数量最多,然而《济公传》写得实在并不精采。
《七侠五义》之后有《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今古奇观》之后有《续今古奇观》这都是比较流行的,但我一直看到了《九续小五义》和《五续今古奇观》,除了黄色与无聊,这些续书中再也找不到什么别的。
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既有兴致写作,为什么不另外写一部小说呢?续集已是这样差了,怎么还能不断地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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