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草稿纸上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同学吓得要死。
他问:你写来干什么的?我说:投给榕树下。
然后他就真的吓死了。
生活在小说里面的人其实是最开心的,所有的结局都设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轨迹你只需无尽滑翔就好了,抗争是没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暂它结尾是死亡还是永生,这似乎也是种人生的大境界。
写小说的人也很快乐,生活中谁得罪了你,没关系,写进小说里好了,好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李碧华就这么“恶毒”
。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错不错!
生活在别处。
这是为我和我的文字写的。
关于流浪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一直以来我很喜欢武侠小说中关于扶桑浪人的情节,不是哈日,而是敏感于浪人那两个字。
我的网友KK去过很多地方,而且他总是一个人背起背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
他告诉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气,苏州的钟声很厚很悠远。
雾隐霞红。
暮鼓晨钟。
有次他问我你到过峨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去过,我们先坐车然后又坐缆车直接上了金顶。
我们住在五星级的宾馆里享受暖气,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
KK说他用脚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个寺庙,在山泉里洗了个澡,被冻得差点感冒。
听他说的时候我觉得周围的氧气变得越来越稀薄。
听他讲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俗气得恶心。
我吐得一片狼藉。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觉得参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
一大帮人被导游呼来喊去,像阿姨带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
阿姨问:这里漂不漂亮?小朋友们说好——漂——亮——哦!
实在俗气得很有级别。
曾经有段时间我迷三毛迷得紧。
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
那时候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
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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