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
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
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
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
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
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
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
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种地从来就只种稻米和麦子,旁的粗粮他们根本就没有种过——倒也会在自留地里种些番薯,那种甜糯的黄心番薯,偶尔若是年景不好,地里干的话,生产队里也会让大家种那种产量高的白心番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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