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花这么多时间精挑细选,第一是为了不能让袁岚质疑他的品位,其次是想到那家伙收了他的礼物之后,看着又贵又好舍不得扔,还要不情不愿地用上时的表情,就暗暗觉得有点爽。
“这个领带夹,也拿给我看看。”
他伸出手指,在柜台上轻轻点了点。
导购小姐立马利索地拿出了他指定的那枚,端端正正地搁在了他面前。
戚山雨瞧了一眼,发现那枚领带夹的造型很简单。
两道并行的玫瑰金横条,上面一条比下面一条稍短一些,组成一个阶梯形的斜面,较短的一端镶嵌了一颗比红豆略小些的椭圆形石头,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乳白色,在灯光的照射下泛出斑斓的荧彩,以他贫瘠的宝石知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质地的。
在那枚领带夹下方,还缀着一块小挂牌,上头标着四位数的定价,抵得上他整半个月的工资了。
戚山雨无声地倒抽了一口凉气,除了被价格震惊之余,不知为什么,心中悄悄泛起了一点儿酸溜溜的醋意,竟然有点儿羡慕那个即将收到柳弈礼物的人了。
不过,戚山雨这回是真的误会了。
柳弈看中的这枚领带夹,要送的对象不是袁岚,而是差点儿成了他男朋友的损友薛浩凡。
因为领带夹上镶嵌的是一颗火欧泊,平常乍看是半透明的乳白色,但在光线下则会呈现出荧蓝与粉红镶嵌的绚丽色泽,非常符合他那位少女心爆棚的好基友的爱好。
加之领带夹的设计款式简洁大方,即便用了如此俏丽的宝石也能压住,让薛大记者工作时戴出门也不会显得突兀,还可以暗搓搓地满足他那骚包的小众趣味。
柳弈将它捏在指尖,在光照下变换角度,认真地研究着欧泊的成色,好半天之后,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嗯,把它也一起包起来吧。”
导购小姐立刻照做,兴高采烈地接过领带夹,交给同事包装去了。
柳弈挑好礼物,就拍了拍戚山雨的肩膀,示意自己买好东西了,然后朝柜台方向走去。
穿过挂着当季旗舰款的那排衣架时,他的目光落在一件深棕色的双排扣大衣上,停顿了几秒之后,又很自然地滑到了戚山雨那高大挺拔的身板上。
导购小姐招待的贵客多了,早就练成了一双火眼金睛,极擅察言观色,立刻一个凌波微步,极快地位移到柳弈身边,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这件衣服,一看就特别适合这位先生!”
她说着,一秒就将大衣从衣架上卸了下来,举到戚山雨面前,比划给柳弈看。
在导购小姐看来,柳弈穿在身上的,都是符合她们这家店价格定位的高级衣品,刚才买领带和饰品又如此专业,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儿,但戚山雨的衣服鞋袜全都是没有牌子的便宜货,而且进了店也不打算挑点什么,显然根本不习惯消费奢侈品。
这样一对比下来,导购小姐很快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位贵公子似的美男子,大约是某个靠拼爹赢在起点的富二代,而旁边那位穿着朴素又土气的帅哥,则是刚刚被他包养的小鲜肉——所以,若想多做一笔生意,当然应该向金主极力推销合适买给新欢的礼物了!
果然,柳弈看着那件在戚山雨身前比划的大衣,微微地眯起眼,露出含着欣赏的满意微笑,“确实挺好看的……”
戚山雨心头一跳。
如果他刚才没数错标价上的零的数量的话,这家店的衣服貌似基本都是五位数起步的。
柳弈朝他眨眨眼:“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不了。”
他果断摇头,坦率地回答:“我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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