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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有意识地从我的能力绕了开去,说起他们的近况。
于是我知道了他们所参加的大商队并不是某家大商行的专门队伍,而是许多中小规模的商家联合组成,因为聘请了飞羽骑士团担任护卫的原因,参加的人很多,主人仆役加起来足有一千多人。
好在这次飞羽骑士团出动了一千五百人左右,还不至于顾不过来。
这种安排真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参加的商家很多,就算受到袭击,飞羽骑士团也不会明白究竟是个别商家招来的麻烦还是针对整个商队进行的攻击,就算真的查出是单个商家惹出的麻烦,只要我们不说他们也不可能找到那个麻烦的根源。
说白了,不管怎么样,飞羽骑士团都必须对商队的每个商家提供无差别保护,对我们来说真是天降鸿福。
芭露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个性,而特雷姆是不会在这种事上多嘴的。
我敢肯定,这绝对是帕特里夏的主意。
这也好,有了飞羽骑士团,我也可以轻松许多,把精力放在正事上。
虽然对他们有点抱歉,但在找到“波酃波锞”
之前,我绝对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会多管闲事。
正说着话,外面突然传来喧哗的声音,就像一群麻雀突然飞进寂静的原野,叽叽喳喳,嘈杂不休。
“怎么回事?”
我向外看去。
“艾尔鲁沙先生回来了!”
岚令珊华突然两眼放光,丢下碗筷跑了出去。
芭露丽又在我耳边打着小报告:“他叫艾尔鲁沙•菲佐利维,是跟我们一起的一个公子哥儿,长得祸国殃民,惹得那些不懂事的小女娃儿一天到晚惊惊咋咋,自从看到他,我们的岚令小姐就把特雷姆一脚踢开了。”
她对那位艾尔鲁沙固然没什么好感,对特雷姆也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
我不由好笑,对她这种个性颇觉有趣。
岚令珊华对特雷姆的感情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一种小女生天性的偶像崇拜,当更具有崇拜价值的人出现时,她当然就会马上转移目标。
不过,特雷姆的条件真的很不错了,能够把他比下去的人,究竟会是怎样的呢?
我有点好奇了。
喧闹的声音渐渐接近,芭露丽挟了一块肉扔到嘴里,无聊加不屑地说道:“那小子的房间在我们后面,所以一定会经过我们这里,你可以看看他长得究竟什么模样。”
我戏谑道:“怎么你不怕我也被他迷住吗?”
她撇了撇嘴:“你不会是这么没用的女人。”
此时人声已经来到门前,我不再跟她斗嘴,转头往外看去。
一个修长的身影印入我的眼帘,身穿裁减合体的华服,腰间挂着一把精美的小刀,缀以玉饰,正是现下下级贵族青年的流行打扮,但举手投足却又充满了非凡的气质,就像受过完美教育的王公子弟。
金色的长发柔顺地垂在肩头,面容比女人还要秀美,微微上翘的嘴角充满了玩世不恭的洒脱,紫色的眼珠神秘而深邃,带着一丝邪气,一举一动、或动或静都有说不出的英俊潇洒。
这么俊朗出色的人物,在我认识的人中,也只有摩秀真、菲利斯、瑟兰恩三人可以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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