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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小的时候住在东北老家,那里一年要过大半年的冬天,我常常是坐在火炕头上看着窗玻璃上的冻结的冰花,觉得它真美,每一个延伸着的蔓枝都像会没入凌乱的无形,超像我小小的一个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长大后就不常想到去看,后来搬上楼,寒冷不再,哪还有冰花啊,只有一窗子的厚厚的霜。
这就好比我们小时候会相信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后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长大后往往不再看童话,就算是偶尔翻一下也会耸耸肩,说出一些很世故的话:幸福,怎么能不幸福,家世好又门当户对,还都是贵族血统,根本不用担心会破产。
我一直是个现实的人,也确信金钱真的在商品社会很重要。
如果没有正熙,没有太宇,我的世界将没有童话,只有铜板。
可是,童话还是降临到我的身上,而我,毛手毛脚地没来得及做一个童话中称职的天使。
对不起,正熙。
对不起,太宇。
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好很好很童话的故事,你们,是故事中很好很好很天使的人,而我,一直游离在水晶鱼缸的外围,没有勇气面对玻璃窗内的爱。
我很喜欢我的大学生活,就算那其中我有一段时间像个傻大姐一样尾随在我的硕士生前男友身后,面呈桃花,眼现心形,洒落一路的一厢情愿,情有独钟。
可是如果把我花痴的这一段挖出来,其它的时光还是很完美的。
我有很棒的室友,她们的故事个个精彩,我有很棒的同学,以老班为代表,日日演绎着大学生小社会的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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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如果可以许一个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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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走上一条漫长而又幽暗的小路,小路的尽头,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向我投来一个俯角三十度的扫视,并做出了家教无美女的判断。
后来,我用重重的一拳打破了我校全民公敌的胆,却也打动了他的心。
这五年间,我常常会自我总结和评估,我为什么要对金正熙念念不忘呢?因为他帅吗?才怪,我长得不漂亮,激不起那种郎才女貌情感波澜,而且,淳明之后,众生平等,就算约翰王子驾临我也决不会再不自量力地倒追。
我想,也许是因为不甘心吧。
我不甘心因为自己的一时无措,就放任他踩踏着青绿色的草坪,像一抹惊叹号淡淡地消失在那一场弱弱的风中。
我不甘心自己抓了一大把从四处搜瓜来的钞票,想留下与他在一起的美好回忆,却是仰头遥望空空的积了灰尘的那个角落刺眼地出现在一面各色书籍堆砌的墙面上。
我不甘心那个秀歌的夜晚,我呆呆地趴在我们413寝窗台上,看着两楼中空空的场地上站立的那个帅呆了酷毙了的男孩只为我一个人演唱,而下一分钟,他已离开,走相同的离去的脚步,依然像一抹印在我心中的惊叹号。
我不甘心在我终于听懂了自己内心的话,飞跑着追随着他,而他却只是在我的心中落下一道重重的锁,自己却消失无踪。
没错,就是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他居然不知道我也深深地爱上了他,才会鬼失神差,不管不顾地跳下返乡的列车,留在一个对我来说冰冷陌生的城市。
这个城市,有许多的摩天大楼,给水泥马路投下深深浅浅的影子。
这个城市,有四通八达的地下铁,那路轨的尽头,有着人们深深浅浅的渴望。
这个城市,有着深冬寥峭的寒意,每一次呼吸,游走的都是我深深浅浅的失落。
在这个城市,我奋力地和命运赛跑,一次一次,摔倒在它的脚下。
与正熙奇迹般的重逢,中间却飘荡着贞淑戒备的目光;第一次把善良和希望交托给慈眉善目的路人丙,尝到的却是被中途倒卖的苦果;不情不愿地去做空降步队,太宇的目光,在门玻璃后像锋利的苏格兰军刀,毫不留情地划过我没有保鲜膜的皮肤。
我咬紧牙关,因为我不甘心。
于是属于我的幸福慢慢地降临,我听到正熙对我说:“悠悠,我不会放弃的。
因为我想和你一同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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