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写到投,审,过,校,出,一本书一般都在七八个月到一年的运作周期。
林林总总,估计月薪七八百?写的好的能过低保线吧。
专职写文没有大卖的,大致应该就是这个价格了。
还有个选择是签给台湾的出版社。
台湾对大陆作者的芥蒂是很深的,都市,青春,婚恋,不管你好不好看,背景是内地,十之九九都一概拒,只有古代文还有商量,另一个便是耽美(这个实在不太了解,不看BL)。
所以选台湾出版,代理要很强悍(风弄是大陆签台湾比较成功的例子,好像是BL作品为主),不过代理费用也在版税的30-50%。
飞田那样的社,只要是大陆的,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而台言的模式,想必看过的人都了解。
(台海隔绝,文教方面其实是最严重的,张爱玲的秧歌,赤地之恋至今大陆也不给出,不过是谈了谈土改,所以也没法说人家那边不好。
扯远了……)
从写文三年的经验来看,有钱人是不会干这个行当的,太耗时耗力,容易颈椎病和肩周炎,女生还容易大腿长肉,老坐着嘛。
没兴趣也坚持不下去,太枯燥了。
只能是有点闲,又不是太在乎多少得失,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算的人,才能坚持下去。
现在出名的青春作者也有十数位,好似真正大卖的只有三五个。
国内的市场,不像北美,一部《暮光》系列可以卖出几千万本,出版很多种文字。
《暮光》便是近年来青春小说运作最成功的一例,发展到影视和相关产业。
比起湖南台拍的几部小言偶像剧,北美的书商更有头脑。
不过翻开英文版《暮光》系列看看,遣词造句,真还不如国内青春市场里中游的作品。
(作者只会写第一人称,不会写第三人称,所以第四本还来了个视角大转移,从Bella换成Jacob了,囧)至于梅尔到底拿了多少版税,她自己知道,估计没有哈利波特妈妈多,而且第二个系列《宿主》就没有那么多人追捧,只好又回归《暮光》,继续挖掘第五部。
再把话题扯回来,写文出书,钱还是有的,上网包年啦,电费啦,写东西吃零食喝水啊,和网友交换个礼物啊,买点材料参考书啊,报一个国内游的短期团采采风啊,唱个小歌喝个小酒,基本能做到,只要不指望拿这个钱买房买车买大件过日子结婚生孩子,小冶情趣小打闹,认识些网友,那一切都挺好。
要是挺在乎这个的,要么是为了文学奋斗,三五十年不一定出来,有屈死的,也有最后发家的。
要么就要投靠个派系给自己个出路,去杂志当写手,投在谁家门下,甭管读者是中学生还是中年人士,咣咣咣的写,管你好看赖看真情实感。
为文学的,多半都累死了,投靠的,大多卖千字,算下来也不过普通人生活。
所以目前千千万写文的人,尤其是混迹金字塔底端的,多数属于自娱自乐的阶段。
总之,写文出书,肯定不是坏事,写文不出书,也没什么。
我大体便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过的。
想想很多十年前出道的台言作家现在还在写,不红不紫的,光是想钱,估计挺不住吧。
写本书出来就跟生个孩子差不多,可写本书的钱,负担不了生一个孩子,更何况养他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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