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7章(第2页)

皇甫灿可爱还是这个不敢跟人对视的皇甫灿可爱了。

他低头看着键盘……“黄……黄……黄书郎……你……你有书吗?”

“有,很多。”

“我想要……学习……”

“学习什么?”

“我想知道事情,关于我自己……我是无神论……可我现在……我应该多学习,多学习。”

“我去问问我爷爷。”

他又到阳台上打坐去了……过了很长时间,他又回来了。

“爷爷说他可以挑几本入门的书给你,他还说……会送一件法器过来,用法器增强多多的能量,减弱符咒的力量。”

“送?”

黄书郎从他那个跟多拉A梦口袋似地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绳子,用绳子在阳台上盘出一个圈,蘸着朱砂画了一道谁也不认识的符文。

过了一会儿,一阵白芒闪过,圈里出现了几本书跟一个长条盒子。

“微信不能做这个吧!”

黄书郎道。

我抬头不说话了,对了,他为什么会知道我心里的想法?

他看了眼我神秘地笑了笑,我几十G的资源啊!

虽然没有什么羞羞的内容,但也包括一些很边缘的美剧啊……比如蛇蝎美人什么的……删除,删除,在大脑里删除……

他拆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枝支看起来很普通的毛笔,“这是什么?”

“这是我家老祖留下的一枝毛笔。”

“哦……”

“你不知道所谓的狼毫指的是黄鼠狼的毛吧!

这是我老祖亲自剪了自己的毛做成,送给一位至交好友的,他的好友用这枝笔考中了状元。”

我从他手里接过那枝笔,笔上用小篆写着我不认识的几个字……

“这几个字是‘一鸣惊人’,我家老祖亲笔手书篆刻。”

我想起奶奶某天夜半给我讲的故事,古人视狼毫为顶级的制笔材料,反而成就了黄仙的学问,论起笔墨涵养少有能与黄仙匹敌的,偏偏也正因如此,黄仙的皮毛受人追捧,不知有多少因此丧命,这真的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那个状元是谁?”

“忘了。”

他拿着笔像是一阵风一样的走到厨房,在厨柜里翻出一个不知道是第几任主人忘在那里的小碟子,用水冲洗了一下,用纸巾擦干递给我。

“血。”

“指尖血?”

我看着我自己的手指,这才意识到指尖血的意思是要采我的血。

“用这个应该行。”

他又口瘪瘪的口袋里掏出那把刀了,他第一次拿出来的时候我没有细看,这次距离跟我这样近,我终于有机会看清这把刀了,刀的颜色是黑的,漆黑漆黑的,只有刃口是闪亮的金属色,刀把是某种动物的骨头,上面嵌着一颗没有经过打磨的红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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