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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勃更无趣了,有些羡慕熊鑫带了Ipod。
“你在听什么?”
绷不住了,彭勃问。
那人无动于衷,他不得不以手肘顶了他一下。
“怎么?”
熊鑫又摘下了耳机。
“听什么呢?”
“要听吗?”
嘿,你还挺大方。
彭勃接过耳机,塞进耳朵里,就听到交响乐的声音滚滚而来,“但丁交响曲?”
只听了一会儿,彭勃便脱口问出。
“咦?你知道?”
熊鑫微微一笑。
彭勃也笑了笑。
两人坐得有一臂距离,Ipod躺在当中,耳机一左一右在中间形成了V型。
没人再说话了,都安静地听着美妙的音符。
偷得浮生半日闲。
熊鑫后来把腿蜷了上来,侧脸去看身旁的男人,他像是若有所思,手掌摊开来放在腿上,熊鑫看到他的指尖有很厚的茧子,里面混着钢弦的碎屑。
他弹电琴,熊鑫想。
再去仔细观察他的长相,是个很英挺的男人,轮廓感很强,配合他高大的身材,特别有男人味儿。
最突出的是他的眼睛,又黑又亮,闪烁着坚毅智慧的光芒。
彭勃也会去打量熊鑫,他有些太消瘦了,锁骨深陷,喉结很突出,上臂还没自己的小臂粗。
再瘦些就要让人觉得营养不良了。
也很白,白得像是不太常见日光。
五官并没有什么特别迷人之处,但很干净,文质彬彬。
唯一突出的大概是他的鼻子,从侧面看过去,形状特别好看。
全身最大的优点都在他的手上集中体现,就连指甲都像是精心修剪过。
不知为什么,这双手让他想起了另一双手,也是这样的纤细修长,又白又软,指甲同样被修剪得一丝不苟。
那是谁的手呢?
过了许久,手机忽然响起,熊鑫接了起来,阿元慵懒的声音顺着信号传来:“喂,你到底在哪儿啊?怎么都找不到你……”
熊鑫起身,摘下了耳机,一边向前走一边接电话。
彭勃还坐在原处,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一等就是遥遥无期,等到三支烟都碾灭了,彭勃关了Ipod起身,却遍寻不见那消瘦的身影。
他愣住了——人呢?
试着喊了几声,也无人回应。
要不是手里还攥着那只播放器,他还真以为自己见了鬼。
看看腕上的手表——都市怪谈版的灰姑娘啊?
低头注视着手里的Ipod,有些旧了,也不是最新的款式,绕线器是一只棕熊,憨厚可爱的样子。
外壳也是头熊,一只咧着嘴笑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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