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鑫喜欢吃,但吃的是味道不是排场。
胡同里五块一碗的羊杂汤都比五百一盅的鱼翅强。
这是熊鑫多年的心得。
哦哦,还得说,那“一盅”
比饺子碗还苗条。
“想吃什么?”
施沐晨把餐单递过来,熊鑫连连推辞:“你来吧,我都可以。”
“可别,回头我点了你又不爱吃。”
你点什么我也不能爱吃,这种地方就没好吃的。
熊鑫一边想念颜瞻爹地的馆子一边还要笑意盈盈地说:“我真的都好啦,没有忌口。”
我为什么不掐死我自己?熊鑫说完就有此等念头。
上菜慢也是这类饭店的通病,就好像饿一饿你既能给你机会凸显你的涵养又能等把你饿个头晕眼花以蒙蔽你可怜的味觉。
但你要知道,人对美食的评判通常靠的是嗅觉,不感冒饿疯了也能分辨出自己吃的是垃圾还是美味。
等餐期间,施沐晨将一只小盒子推到了熊鑫面前。
熊鑫大眼睛圆睁:你这是……?以他对施沐晨的了解,他似乎还没缺心眼儿到捧个钻戒出来。
就算他真有这种恶俗之心,也会搭配他公子哥的体质:百分之八十他会叫一道甜点,并跟侍者串通一气把钻戒塞进布朗尼蛋糕里。
就这几十秒飞快的思维,熊鑫的脸顿时腾腾冒火:他惊觉自己竟也可以如此刻薄。
施沐晨到底招他惹他了……非得这么编排人家。
熊鑫认真想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上周跟颜瞻和他家邪恶王子一起吃了顿饭,席间,自己学会的刻薄。
当时他们有个话题,说颜瞻一个女性朋友年龄不算小了,家里人也张罗、朋友们也张罗,各类男士轮番登场。
这时候任伟叼着烟说:来的都是怪兽吧?人们就热衷于萝卜配白菜的事儿。
颜瞻瞪眼瞠目结舌,想不明白他朋友到底是萝卜还是白菜。
熊鑫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儿。
他实在想不出来,颜瞻到底如何跟这么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且,还保持着一颗热情纯洁不功利的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显得站不住脚了。
但细一思索,又觉得不无道理。
人通常会迷恋两类人,跟你相像的,跟你相斥的。
后者我们说叫互补。
很明显,颜瞻跟任伟是典型的互补。
而自己……所谓跟你相像的,大抵又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你渴望成为但你又深知自己这辈子也当不成的人;一类是照镜子型,也就是自恋——这类大多没啥好结果。
在这个细分里,熊鑫属于前者。
而这种迷恋,其实衍生于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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