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最后一块的时候,三个孩子一起去抢,被金宝的弟弟银宝抢到了,万宝就开始哭,金宝就要揍人。
志远慢条斯理插了一句,“你们为什么要抢着吃啊!
这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志远那副高傲的表情成功地把几个孩子激怒了,“你是没吃到才说不好吃吧?”
猪蹄还不好吃么?
志远“嗤”
了一下,“我家天天吃,都吃腻了。”
“你就吹吧!”
金宝根本不信!
谁家能天天吃猪蹄啊?
“不信你问小麦啊!
我们还吃过西餐,吃过牛排和奶油蛋糕,可好吃可好吃了,在省城吃的,你没去过省城吧?你见都没见过奶油蛋糕吧?”
志远小下巴抬得老高。
金宝愤愤不平,问小麦,“你真的天天吃猪蹄?
小麦点点头,又摇摇头。
金宝得意死了,”
我就知道……“
结果小麦说,“也不是天天猪蹄,有时候吃鸡,有时候吃红烧肉,也有吃鹅、吃鸭子的时候。”
金宝脸色变了,“什么?还有这些吃?那你也去过省城?吃过奶油蛋糕?”
小麦点点头。
志远就从口袋里摸出几颗糖来,包装纸亮闪闪的,一看就很高级,剥了塞进嘴里,一副很享受很好吃的样子。
金宝和他两个宝弟都可能呆了,吞了吞口水,“你这是什么糖?”
志远很牛逼地说了一句,“chocte。”
几个宝:……
金宝盯上了小麦,“你也有吗?”
小麦点点头,从口袋里把糖摸了出来。
“给我!”
金宝忽然就凶了起来,要来抢。
“干什么?”
志远见小麦怯怯的样子立刻就护住了她,“你敢抢!”
金宝偏要抢,仗着人肥个子大,不把志远放在眼里,冲过去就往小麦口袋里掏,被志远一脚踹过去,踹了个大马趴,当即,金宝就哇哇大哭起来。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她本杀手,一朝重生,沦为异世最卑贱的帝家庶女,貌奇丑死血脉,人人欺凌羞辱。当怯弱草包脱胎换骨变成夺命狠辣的蛇蝎妖女,惊才绝艳,歃血而归,一杀成名。她睚眦必报,世人欺一倍,她还之千倍天地不仁,她驭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