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李少笙换上男子衣裳,往脸上抹了锅灰,混在民壮中跟宋时一道回了县衙。
这是他跟赵悦书商量好的——赵廪生有几个朋友是王、徐、陈、林等家族中人,他们暗地给宋家通风报信,形同背叛,若叫人发现了,后果定然可虑。
他好歹是个书香门庭的子弟,别人就再恨他也要看他父祖的面子,李少笙却是个乐户放良,身份低,做这事就冒着极大风险了。
他家里又不许把李少笙接回去保护,沈主席借他们的宅子也只是普通院落,没有高墙深院和精悍奴仆保护,说不准就叫人半夜偷袭了。
而宋时住在衙门里,院墙高可丈许,出入都有快手、民壮保护,李少笙若能住进去,便不怕有人袭击。
更叫他安心的是,宋时不好男色,不会哪天给他送一顶簇新的销金绿头巾。
李少笙将前几条理由合盘托出,请宋时庇护他一阵子,并说:“若说写戏,小的是不会,但若说唱,小的却会唱几句。
舍人随意指一支曲牌,小的都能唱出。”
宋时从容笑道:“不必,我也听过李小哥许多曲子,岂不知道你歌声有绕梁之音?咱们还是赶快寻个会填曲子的人来,我这里有个故事须得尽快排演出来,赶在那些才子文章败坏尽我父子的名声前,给自己正一正名。”
李少笙连连点头:“舍人说得是。
我也见过衙外诉冤的人,听他们的故事,真叫人心酸眼热,若把宋大人为这些苦主申冤的故事排成戏,世人自然知道谁好谁恶。”
他曾是这一县男娼行的行头,认得才子无数,但书生大多好名,写个曲本就要张扬出来以显自己的才名。
要说嘴严、体贴,还得是他们这些身份低微的苦人儿——
他便给宋时介绍了一个人,是县南魁星坊瓦子唱诸宫调的沈姑姑的丈夫,也是给她弹琵琶伴奏的孟三郎。
据说那孟三郎不是寻常乐户,而是京里富户子弟出身,自小念过书,吹拉弹唱、南戏北曲无有不会。
沈姑姑年轻时色艺双绝、名动四方,孟三郎对她一见倾心,爱若性命,因她是个官伎,不能轻易赎身,便宁可抛舍家业,陪她四处冲州撞府趁衣食。
只是前几年两人来福建卖艺时,沈姑姑忽然生了一场重病,将盘缠花尽,无法归乡,二人便一直留在魁星坊瓦子唱曲挣钱。
李少笙只怕宋时瞧不起乐行中人,连声夸他们的好处,却不知宋时其实宁愿用他们,而不是那些书生。
他们是受压迫的人,写戏时会天然同情杨家父女一方。
若是那些呼奴唤婢的书生来写,说不定自然地就站在黄世仁立场上,笔下流露出黄世仁就该凌驾于杨白劳和喜儿、大春之上的态度,把他好好的本子改出满篇封建余毒来。
细节是要改,但立意不能改。
比如黄世仁可以改姓王,主持公道的得是个姓宋的老县令。
从山里救出喜儿的也别是大春了,是此地河水暴涨泛滥时,县令有个儿子带人救援灾民,救到了被洪水逼到庙里的白毛仙姑。
就是这个白毛仙姑……
也不要紧!
武平县就是淫祠盛行,他们父子都差点被人立了生祠,何况这听着就像仙姑的呢?只要这出戏传唱出去,百姓们认可了,估计很快就能立起仙姑庙,传出许多灵异传说的。
宋时想得开开的,将请人的事托付李少笙,亲自去承发房翻了卷宗,把王家几个为夺佃逼死人命的、买良为贱的、还有王钦兄弟将侄媳卖与外地客商为妾的案卷都翻了出来。
等新版白毛女演一遍,就先公审这几个案子!
让他王家完美代入,不得翻身!
他又上晋江app把能找到的论文都翻出来看了一遍免费部分,回忆整理出故事梗概,然后在写时把原作的冲突性降低了些:
主要集中表现王家之恶,被王家所害的苦主之悲,而不在王家租佃的其他百姓要能过得好些,以显他父亲治下有方。
而最后出场解救喜儿、审判王家之罪的宋县令也得收着写,不要太激进、不要太先进,只要写成一个爱护百姓、惩治本地土豪劣绅的普通清官就好了。
这么一改动,立意顿时平庸了,看着真是对不起原作,可若不改,戏唱出来就要捅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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