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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笔同样也是顶级毛笔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笔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笔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还能用,扔了浪费。”
迟鹰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动,淡笑道:“你怎么总爱捡我不要的。”
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脸颊微烫,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你出个价吧,别太高,都用这么旧了。”
迟鹰将书包挂在了自行车把上,挑眉道:“说说你的心理价位。”
苏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对他比出了三根手指头,指骨秀气又小巧。
“这笔我买成六千,闲云堂的上乘货,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过分了。”
苏渺迟疑几秒,咽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太过分了,但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价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这笔……我私人用过,多少钱也不会卖。”
苏渺心头一阵失落,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进了她的书包侧兜:“请我吃饭。”
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呼之欲出了。
“迟鹰,有的是人想请你吃饭。”
迟鹰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长道:“那要看…我想跟谁吃。”
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骑上了车,一路驶下了缓坡。
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猎猎作响。
第7章愤怒
迟鹰的毛笔真的好用,苏渺将这支笔写出的字和之前的字进行了对比,高下立见,明显能看出很大的区别。
她稍稍有点信心了。
再勤加练习几天,应该能在语文课展示上,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
苏渺很爱护这支笔,将每一根狼毫都洗得干干净净,挂在窗边,自然风干。
笔杆尾部用行书刻着一个字——
鹰。
中国的文字由象形演化而来,每个字都有属于它自身的骨气和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