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风条件反射的一愣,再想说不会也显得没有说服力了。
他干脆放弃地躺倒在床上,“没办法,谁让男人就是食色动物。
又不是相处个几十年的老夫老妻,有亲情撑着。
这种事就算不分手,心里应该也会嗝应吧!
久而久之,什么感情都淡了。
外貌不能代表一切,但是没有外貌就没有一切。
哎,你当初看上那夏晗不也是因为那张脸吗?噢,他要是顶着现在这张脸唱那什么歌的,你还会一见钟情?骗鬼吧!”
唐烨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那是夏晗送他的生日礼物。
说是想来想去也没想好送什么,结果逛街时一眼就看上了这支笔,干脆就买来送他。
你不说话的时候,倒有些像顶着冷硬外壳的钢笔。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含义的话,大概就是希望你能书写出更加精彩、辉煌的人生吧!
这支钢笔唐烨随身携带着,也正是这种激励,他才下定决心改变平凡的生活轨迹。
正如夏晗所说,他要用这支笔和夏晗一起书写出不一样的人生。
“不会。”
李烈风点点头,一副“看吧,我就知道是这样”
的表情。
指间摩挲着笔身,冰冷的触感,“我不会对他一见钟情。
但是,几年后的今天,我想,我还是会爱上他。”
三次心动,皆属一人。
唐烨深深明白夏晗于他而言就是一种魔咒,是他逃不开的命运。
李烈风不信,“装什么纯情,我就不信,你心里,真没有一点疙瘩。”
“如果半年前刚遇到他时知道他就是夏晗,应该会挣扎、会犹豫,会想放弃。
所以,不得不说,老天爷是个最合格的红娘,只有它才知道什么是最合适的时候,让你遇上,最合适的人。
就算他不是夏晗,我也已经爱上他了。
你觉得,还会再有疙瘩吗”
钢笔装回口袋,唐烨眼中是连他对郑妤都不曾因出现过的深情。
就算有一天他和郑妤分手,一时会难过,会痛苦,但也不是挺不过去的坎。
世人皆如此不是吗,哪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
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始下一段恋情。
但是唐烨----李烈风长这么大就见过这么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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