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
彩茹茗听后,便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冲着少年会心一笑:“弟弟可是剑神老人家的长子?”
“正是。”
少年李义点点头。
“江湖传闻,神剑一脉这一代传人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日与那些脂粉歌姬为伴,俨然一副花花公子模样。”
彩茹茗边说边围着李义走了一圈,一双丹凤眼时不时上下打量:“但今日一见,弟弟可不似江湖中所言那般不学无术,恰恰相反,你的剑道造诣,实在非凡。”
“彩姐姐过奖了,李义以前虽不学无术,但胜在每日跟随父亲耳濡目染,得了些许皮毛,又有三年游历磨练心性,才有了今日这般不入流功夫,但若谈剑道造诣,实在不敢!”
李义神色平常,缓缓解释。
这说辞,可是老头在他外出游历前就告诉他的。
三年来,一日三遍,未曾中断。
至于为何,老头没说,他也就没问。
“原来是这样,那弟弟此番是游历归乡?”
“正是,我打算明日便上路。”
少年一双深邃眸子看向彩茹茗,轻轻点头,眸中有着些许不舍。
“明天就走吗?”
彩茹茗轻轻呢喃,声音略带伤感。
片刻后,却徒然一转,豪爽道:“既然如此,那姐姐我今天就提前为你接风洗尘!”
言罢,彩茹茗很自然的拉着李义走进酒馆,两人虽相识不久,但却颇有些心心相惜。
彩茹茗知道,眼前这少年,他留不住,送君千里,也终有一别,既然如此,不如果断干脆,剩了那些惜别泪。
黑袍书生在地上坐了很久,直到姐弟两人进入酒馆,还在喃喃自语:“李义……李义,姓李?身手不错,也许,可以结交一下,这样我赶考时,也不至于路上狼狈。”
街上的繁华渐渐散去,东方出现了一抹鱼肚白,地面上的字迹早已被风干,了无踪迹。
黑袍书生还坐在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叶,用手指在地面上画着什么,神情极其认真,但地面上的字,却缺的缺,掉的掉,全然没有了昨晚的神韵。
“为什么不用墨去写?”
黑袍书生嘟囔了一句,但瞬间便否定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并且感到些许庆幸:“幸亏没用墨去写,不然这快要抵完的饭钱又要涨了,如果那样的话,真是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去参加赶考。”
“卫字笙!
开饭了!”
小二搭巾戴帽走到坐在地上的卫字笙身前,见他没有动静,伸手晃了他两下:“卫字笙!
彩老板叫你吃饭!”
“哦。”
被唤作卫字笙的黑袍书生撇了一眼地上不成联的残句,缓缓站起身,吐出口中叼着的草叶,随着小二走进酒馆。
酒馆内,彩茹茗看到卫字笙进来,抬起一双丹凤眼狠狠瞪了他一眼:“干什么去了?叫你吃个饭都这么慢?”
“在想昨晚写了些什么。”
卫字笙径直走到饭桌旁坐下,抬起宽大的衣袖提起酒壶倒了碗绿蚁酒:“但是记不全了。”
...
一觉醒来。洛青舟成了大炎帝国成国府洛家的一个小小庶子。为帮洛家二公子悔婚,洛青舟被迫入赘,娶了一个据说不会说话不会笑的傻子新娘。直到拜完天地,洞房花烛夜后,他才突然发现我家娘子,不对劲!岂止娘子不对劲,就连娘子身边的两个小侍女和秦府其他人,都不对劲!大侍女甜美娇俏爱撩人,声如百灵鸟小侍女冷若冰雪杀气重,出剑即封喉。小姨子才华横溢,是个如林黛玉般柔弱娇美的人儿。小表姐高傲蛮横,鞭鞭致命。岳父大人满脸正经,暗地里出口成脏。岳母大人貌美如花,眼生头顶爱翻白眼。二哥一心练武,说要光宗耀祖。而洛青舟,他只想老老实实做个小赘婿,然后偷偷摸摸,天下无敌...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