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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东西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就像渺渺众生,在那个蝉鸣不止的盛夏傍晚,她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他。
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阮星蘅的作文能得竞赛国奖,姜黎一点也不奇怪。
姜黎觉得阮星蘅其实是个全能型人才,高中的文理分科只是让他精于一门,把擅长的事情变成极致优异。
作文是手写,0.5的标准黑笔字迹,熟悉的笔锋轮转,行文末的落款署名熟悉极了。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她与春》。
辞藻华丽感情流露丰富而明显,其实不太像阮星蘅习惯用的文笔。
他最后用的署名也非本名,而是取了一个叫“狐狸先生”
的名字。
在文章的最末尾,他写道:“在山野里自由自在的小狐狸,她一出现,我就知道春天要来了。”
“但是春天不会长久,她也不会永远陪伴我。”
姜黎曾经给过阮星蘅一个命题,这个命题的条件是“春天到来”
,命题的结论是“她会永远爱他”
。
而在阮星蘅这里,命题逆否,姜黎爱他的那一时刻,于他而言,就是春天到来。
姜黎长长呼了一口气,忍住眼睛里的泪水,拿起相机拍了张照片。
还是没忍住,她掀起眼皮朝上,背过身子来回深呼吸了两下。
“好遗憾,本来你应该一直有春天的。”
“不遗憾,狸狸。”
还是从背后拥住她的姿势,阮星蘅悄无声息地抬起手,指腹在她眼下擦了擦。
他还是用那副冷静又理智的语气和她说:“未来的时间有很长。”
趁着这个机会,姜黎把阮星蘅在京大的故事都看了个遍。
他是京大的名人,宣传介绍的牌子到处都是,她不顾磨脚的鞋子,执着的把有过他痕迹的地方都走了一遍。
阮星蘅抽空接了个电话。
电话那边是顾川野,从知道他和姜黎复合以后,这家伙对他的语气就一直不大好,吊着嗓音,即便隔着电话筒,也能听出一股欠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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