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9章(第2页)

作者有话要说:

☆、涂二郎

“我们家大郎这岁数也到了,再不说亲,也就耽误了,他爷爷和爹都着急呢,这不,找了张媒婆,说了一个人家,过几天就要去相看相看了。”

涂大嫂心里高兴,说媳妇,这是大事儿啊,而且是长子媳妇,可不能马虎不得,所以呢,她今天拿了专门从集市上买来的有些像绸子的料子,想请胡氏帮着给自家大郎做一身衣服。

要说这附近一代睡的针线手艺好,可就数胡氏了。

胡氏听了说道:“大嫂子你就放心,这事儿我耽误不了你!

这几天准给你做出来。”

涂大嫂还拿了一件涂大郎的旧衣服,尺寸直接按上做就成。

“那我这里先谢谢你了,这是点自己家的鸡生的蛋,你给两个娃子补补吧。”

涂大嫂求人帮忙,还没有空手,胡氏忙把那篮子鸡蛋给推了出去,“大嫂子,你这样就太见外了,咱们一家子过来,多少事儿麻烦你的,你给我东西,这不是打我的脸吗?你赶紧拿回去,不然这活儿我也接不了。”

涂大嫂忙道:“这可不是给你做衣服的报酬的,我是给两孩子补身子用的,再说,这是我家的鸡产的,也不是拿钱买的,你必须得收下,要不然,我以后还的麻烦你呢,你这不收下,以后我也不好意思过来叨扰你了!”

“咱是爽快人,你也投我的脾气,干啥要推来推去的,就给我拿着,不然我可生气了!”

涂大嫂说完,就把篮子放在炕桌上,对李思雨道:“思雨丫头,走,跟婶子去渠梗上看看有没有地皮菜去,那可是一道好菜!”

地皮菜,有些类似于木耳,不过是趴在水渠边的草丛里长着的,且没有木耳那种嚼劲,但是做好了,也是一道好菜。

李思雨觉得这也是菌类的一种,不过长得像苔藓,且不容易洗干净,对于这边的人们来说,不怕麻烦,只要能吃的舒服就成。

“姐,我也要跟着去!”

贤哥儿这个年纪,每天晚上由李存安教读书,白天也抽空去看庄稼,剩下的,和敏哥儿玩在一起,就没有别的什么事儿了,所以也很无聊,如今喜欢跟姐姐在一起,挖野菜之类的活儿也都干。

到了这边,要是一辈子回不去,贤哥儿就是要当军户的,所以李存安也没有说什么,让贤哥儿什么活儿都不用干,直接就是念书认字的,农活儿也让他参与,平常的小活计贤哥儿想干就不会阻止,这样就是以后真的能脱籍了,他学了这些事儿也是对他有好处的。

“思贤小子要去就跟婶子一起去呗,走走走,中午婶子包地皮包子咱们吃,弟妹啊,中午就不要准备这两娃子的饭菜了啊,跟我去吃去。”

还没有等胡氏说话呢,涂大嫂就把两孩子一起拉着走了,连工具都没有让这两孩子带。

到了涂大嫂家里,正看见涂二郎正在院子里,裤腿卷了起来,鞋子上也有泥,看来是刚刚下地回来。

贤哥儿忙跑过去,对涂二郎说道:“涂二哥,你什么时候去山上去,带上我呗?”

涂二郎笑道:“你这么小,爬得动山吗?”

涂二郎有空了,会带上自己做的弓箭上山打猎去,每次都有不小的收获,但是他去的次数不多,毕竟家里的田里需要照顾。

贤哥儿忙说道:“我能爬得动,要不你别进深山了,就带我在这不远的山里看看,我也不打兔子,就是摘点果子,平时都是吃别人的,我也回请一回啊。”

到集市上买,那就要花钱,贤哥儿知道自己现在不能赚钱,所以更不能花钱了,所以想了这个主意。

“涂二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还教你认字。”

这话把涂二郎说的耳朵都红了,他现在偷偷的让贤哥儿给他认自己的名字呢,在他心里,这认字的人都是有本事的,就像贤哥儿的爹,不过人家是给百户大人的儿子教书的,他也不好意思麻烦人家,就和贤哥儿私底下来了这么一出。

“哈哈!”

涂大嫂大笑起来,“儿子!

这认字是好事儿啊,你干啥瞒着你娘我!

跟贤哥儿学认字不丢人,这事儿可不是年纪大了,就好的,贤哥儿这小子人家从小就学认字呢,你好好跟贤哥儿学,起码以后也能看懂兵营里的告示,给你爷和爹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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