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贩毒出事情的话,老大是绝对不带搭理的。
老大也算是道上的头面人物,要手段有手段,要心机有心机。
一开始,曹诚和他斗过。
後来发现,两个人争斗起来,其实便宜了别人,而且谁也不比谁更软蛋。
因为,谁先软了的话,那可就再也别想硬起来了。
所谓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这些人未必是因为领袖的名言,而是从实际经验中学会了这些。
不过,真理和智慧,其实总是会在最原始的形态中,最易接受。
龙在天把东西整理了之後,很快叫了搬家公司来。
为什麽不叫自家兄弟?那不是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麽,要被警察发现,那就一窝端了刚好。
而且,这个事情,也的确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那个人说,对方现在的意思还不算明朗,所以先暗中盯著看看。
龙在天跟著搬家公司的车往源和小区走,看到小区前面的那片建筑时,龙在天愣了一愣。
那里,居然是市公安局的集体宿舍楼群。
回过神来,龙在天不由得咂舌。
这些人,要麽太过天真,要麽太过狡猾。
居然,选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做窝。
自己是奉命来监视那个想在城南开展毒品交易的团夥,不过,会不会碰到林宇呢?
龙在天想著,眼皮不由得跳了几跳。
各从其类6(流氓×小白)
其实,不是会不会,而是他在搬去一周之後,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林宇。
当然,这话也不够准确。
是他可以看到林宇,而林宇却看不到他。
嗯,怎麽回事?
很简单,龙在天来这里的任务是监视,趁手的工具自然是有的。
监视目标,尤其又是想在城南布下毒品买卖网络的目标,老大自然不会等闲视之。
事在人为,人选是最重要的。
选龙在天,是因为龙在天这个人,怎麽说呢,实在适合做这种伪装的工作。
龙在天一眼看过去,有些扎眼。
扫帚头,花衬衫,破了洞的牛仔裤,可是再看,却普通得很。
一如任何一个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游荡在大街上,偶尔把个漂亮的美眉。
你看了第一眼,会想去看第二眼,但绝对不会看第三眼。
不过,龙在天要真的只是这样,监视这活儿也不会派他来。
龙在天其实很细心,观察力很好。
尤其是在碰到问题时,能保持冷静,同时反应还很快。
当时和曹诚坐地议和时,龙在天也就只是一个跟班的。
两边一开始自然都很谨慎,毕竟谁都不是善人,提防和警觉那是必须的。
而在一起对坐谈判将近四个小时之後,两边似乎都开始谈笑风生时,警惕和小心也就慢慢降低了。
有一个研究空军损伤人员的报告指出,在高空飞行以及对敌作战时,其实战损率很低。
反而是在胜利归来时,在已经接受地面引导准备降落时,事故发生的比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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