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能得出的结论似乎只有一个:他的左手拇指上出现了伤口,严重到不能通过打卡器的指纹识别,并且还需要贴上创可贴才行。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在案发现场留下的,应该是一个有着破损痕迹的指纹,而不是一个完整的、没有任何伤痕的指纹。
熊小时在本子上粗略地把她想法里的重点写下来。
但刚写完,她就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用笔点了点鼻尖。
想推翻血指印这个证据,需要的是证明破损指纹从3月5日早上到3月6日凌晨这段时间都存在。
不然光找到3月5日早上受伤的证据,对方一句“说不定他手指上的伤很轻,到作案时就好了”
,就能把这项证据打回来。
她停下笔,问王同:“你还记得林京在3月5日那天有没有贴创可贴吗?”
王同很认真地捂着脑门地想了,但最后还是摇头:“我不记得了……”
也是,那天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
何况凶案事发前,3月5日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要是记得那点小细节才反常。
啊。
熊小时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她紧张地马上从包里拿出还没来得及细看的刑侦总局的调查资料,翻到最初林京在被刑侦总局带回接受调查时被探员采集到的他的指纹。
左手拇指的扫描图……
左手拇指……
在这!
熊小时定睛看去。
明明就有一条明显的伤痕!
!
!
她松了一大口气。
这样至少她就不用再找案发后那条伤痕依旧存在的证据了!
o(*▽*)q!
松了松一直紧绷着的后背,熊小时又翻了翻调查资料。
虽然当时做了指纹采集,扫描图上的伤痕也很明显,但这一点并没有得到重视,他们只是按流程做出了林京的指纹和现场留下的血指印match的结论。
不过这也不能说事重案二组的问题,谁叫林京那么早就认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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