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靠衣装马靠鞍真是一点没错。
林宇看到龙在天从试衣间出来时,先看了看,而後忍不住对他笑著点了点头。
衣服很简单,不过是白色或草绿色的套头线衫,黑色或蓝色的牛仔裤,却把龙在天改变了许多。
最明显的,就是现在的龙在天看过去让他舒服了许多。
林宇头脑中很自然地冒出一句话,像一颗树,一棵挺拔而充满生机的树。
看著看著,林宇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他大步走了过去,把那个看过去似乎是替龙在天抻袖子,拉领口的人给赶了开去。
拉领口就拉领口,你手往哪儿摸呢?林宇站在龙在天面前,很自然地替他整理衣服。
哎哎,林宇你看裤子合适不合适你就看,你手往哪儿摸呢?
不过,人是男朋友不是,该摸能摸的,自然和外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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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实在忙,有两门课重叠了
上课都上得变傻了
这几天没有更,抱歉,虽然这都是借口TOT
下周应该会好些了
各从其类15(流氓×小白)
林宇让龙在天做他男朋友,做了男朋友,那就该有个男朋友的样。
这个样,林宇做的其实不错。
逛街,买衣服,吃饭,看电影,爬山,打球,很久没有正经谈过恋爱的林宇觉得,这日子,过得其实还不赖。
尤其是龙在天这个家夥,又是那麽好玩的人;不但好玩,他还是个颇为勤劳的人;不但勤劳,两个人的相处也很是愉快。
林宇喜欢看网球。
可一般人嫌网球比赛太耗时,都不大喜欢看。
尤其是局里那一帮同事,平日里工作积累的压力之下,他们只想看那种对抗性、观赏性都很强的比赛,通过嘶吼,通过欢呼,通过群体里的放大了的激动,把压力释放出来。
这些比赛,林宇不是不喜欢看,只是更偏好网球。
个人偏好,无法解释。
於是,林宇总是一个人看,一个人欢呼,一个人兴奋。
可,总觉得缺了点什麽。
龙在天跟著他看了几场下来之後,对上网、底线、红土、草地日渐熟悉,对阿加西、费德勒、桑普拉斯很是崇拜,谈起逆转之战,更是眉飞色舞,手将舞之,足将蹈之。
两个人观点一致时,也会击掌拥抱,两个人观点不一致时,也会彼此争得面红耳赤。
而且,这个时候,龙在天一点都不害怕和他有亲密接触。
快乐有人分享,果然得到了双份的快乐。
不,是三倍的快乐,还有一个儿子旺旺。
旺旺看到他们高声大笑时,也会兴奋地在两个人的脚边蹭来蹭去。
这日子,啧啧,爽啊!
快乐沈淀下来之後,林宇偶尔会反思自己的钓鱼计划,林宇甚至开始感激那些人可能并没有上钩。
虽然,对方没有上钩,也就意味著他可能白忙了一场,也就意味著他可能真的要在现在的这个位置上继续工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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