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来,那个沈默还挺傲的。”
“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有后台的。”
“他走的是谁的关系?”
“就是那一位……”
“季先生?不可能吧,他最近不是跟那个电影明星传绯闻吗?”
“有钱人嘛,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情人。”
沈默左耳进右耳出,只当没有听见。
他回到办公室后,拿了支笔在纸上画起来,但是右手抖得厉害,像那一天他拼命拨那通电话时一样,画出来的线条歪歪扭扭,完全不成样子。
他盯着这张纸看了很久,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沈默有三年没画过画了。
他家庭条件不佳,读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广场上给人画肖像。
有时一坐半天也没有生意,周扬便跑过来给他当模特,那真是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跑了好几家医院,医生都说他右手的伤已经痊愈,对日常生活并无影响,他没办法再拿画笔,应该是心理障碍所致。
沈默就没再继续治疗了。
反正他跟了季明轩后,不用再靠画画吃饭,以前的一切都成回忆,通通忘了才更好。
下班后沈默走路回家。
刚走出公司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正想看看是谁打来的,忽然听见有人叫他:“沈默!”
沈默回头一看,见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摇下一半,周扬坐在驾驶座上,对他说:“上车。”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简洁明了,一句废话也不肯多说。
沈默却不再是从前的沈默了,他站在原地没动。
周扬道:“请你吃顿晚饭而已。”
沈默问:“季小姐呢?”
周扬皱了皱眉,道:“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有我们两个人单独吃饭,恐怕不太合适。”
“就算我们分手了,总还是高中同学吧,难道不能一起吃顿饭吗?”
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霞光将周扬的侧脸勾勒得格外俊秀,他看着沈默道,“小默,上车。”
沈默想起从前的许多个黄昏,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一遍遍在纸上画周扬的脸。
他闭了闭眼睛,终于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默没料到周扬会请他吃海鲜。
面对那一桌子菜,他实在无从下筷。
周扬也没动筷子,问:“你真的对海鲜过敏?”
“吃过后身上会起疹子,不过不是很严重。”
“你以前怎么不说?”
沈默笑笑。
他以前是为了不扫周扬的兴。
恋爱中的人都是如此,为爱人吃苦也觉得甜蜜。
周扬要了菜单重新点菜,自嘲道:“季明轩也知道得比我多。”
沈默心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季先生在跟他接触之前,早派人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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