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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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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意思很明确,各大门派,要么做朝廷的狗,要么被朝廷杀了吃肉。

霸道,强硬,狠辣,直白,坦荡……这便是朝廷的作风!

秦英华闭上眼,缓缓出了口气:“既然刘公公都把在下的母亲捏在了手里,想必已经有人手藏在点霜阁周围,既如此,点霜阁愿意以朝廷为尊。”

刘公公欣慰赞叹:“剑尊果真爱国爱家,实在是在座诸位的榜样,如此英豪气概,实在叫人佩服!”

刘公公摆摆手,一个手持弩箭的人便从怀中取出纸笔,走向秦英华。

秦英华脚下一踏,从竹椅子上轻飘飘落下,先签字,再咬破手指,用鲜血画押,最后默抄独门秘籍,神情沉静如水,全无屈辱之态。

在她看来,一时的低头并不代表一世的低头,作为矗立江湖百余年的大门派,点霜阁底蕴深厚,而这个世界上,从没有万世的朝廷。

此刻朝廷强势,天子英明,海晏河清,百姓生活富饶,没有天灾作祟,点霜阁低头不算什么。

只要蛰伏静候,等待朝廷逐渐走入下风,天子昏庸懦弱,那时再掀桌子,才有十足的把握!

秦英华已经低头,宋鸿禧却愈发愤怒:“紫霄阁绝不做朝廷鹰犬!

你大可直接杀了我!”

刘公公没有理睬宋鸿禧的话,拿起秦英华的签字画押、独门秘籍仔细查看,确认无误,才喜笑颜开,柔声道:“剑尊何等英明,实在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

至于宋掌门嘛……既然你执意如此,便请你去死吧。”

刘公公的“死”

字仍说得轻柔婉约,仿佛情人间的耳语,但字音未落,身影忽而消失,同一时间,宋鸿禧闷哼一声,朝右侧扑出,一条手臂已从肩膀上齐根断裂,鲜血狂涌!

众人皆是大惊失色,没有任何人看清刘公公的动作,只瞧见手臂掉落,仿佛那是被清风拂过,风便化作了刀,无情地带出人血。

这个世界上,人怎么能与天灾气候对抗?

刘公公的身影突兀出现在原来位置,仿佛从未移动,面色带了三分惊奇:“没有携带独门武器‘暗月枪’,也没有骑在宝马‘云霄’上,宋掌门居然还能躲开我这一下,只被斩去了手臂,你的武功也实在了得呢。”

“勇冠三军”

宋鸿禧,是前朝名将宋辉之后,每一代都使用祖宗流传下来的兵刃“暗月枪”

,饲养宝马“云霄”

,最擅长骑马带枪,枪出如龙,七进七出,也不过等闲。

只是长枪宝马都是需要花费大力气呵护保养的,又很难随身携带,宋鸿禧极其信任李不屈,因此空手而来,自身战力去了大半。

宋鸿禧点穴止血,汗出如浆,咬牙惨笑,双眼之中,燃烧着死不低头的光:

“看来你真是对我等好生调查了一番,你忌惮武功最高的李不屈与秦英华,所以对他们谦和温柔,以各种阴损手段折服,却觉得我没了武器宝马,可以轻易拿下,所以如此托大!

呵,脸上装得再和善,本性也是肮脏龌龊的下流之辈!”

“好胆气,好魄力,不愧是宋辉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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