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87章(第2页)

我把早餐往电脑桌上一放便回到床边。

突然觉得他别好看,狭长的凤眸微闭,一排细密的睫毛好像扑扇扑扇的小刷子。

手不再有自主的往他脸上摸去,顺着脸颊,从眉到鼻在到嘴唇。

依稀记得好像上次郑妮送喜帖的那天我也摸过他的脸,当时只觉得手感很好,现在,除了手感,还多了一层不可名状的感动。

这个俊逸的男人,为了跑来见我一面竟然风雨兼程的开了16个小时的车…………….

以前菲儿就对我说过,女人还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人比较幸福,可是我却倔强的一定要找个两情相悦的人。

人生很苦短,我不想连唯一仅有的一次人生都留下遗憾。

很庆幸遇到了他,让我的人生从此变得圆满,不再留有遗憾。

“怎么,是不是觉得我帅的让你移不开眼睛啊?”

郎晨哥不知何时醒来了,手肘支在枕头上,掌心撑着脑袋,还时不时的对我抛个媚眼。

我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了,对于他突来的自恋明显的反应不过来,赶紧收回正在调戏他的手,慌乱的说着“你脸上刚才有个脏东西。”

然后不自觉的转过身去。

“是吗?我还以为是你趁我睡着时想非礼我呢”

他一个纵身跃起,从后面抱住正欲逃脱的我。

头埋在我的肩窝,温热的气息在我的皮肤上氤氲。

伴随着他柔润的嘴唇轻溺的触碰,酥麻的感觉通过皮肤向四肢百合蔓延开去。

不知何时他温热的手顺着我的衣服穿过下摆慢慢的向上爬去,等我反应过来时一只手已经附上了我的左胸,轻拢慢捻,指尖仿若带着无名的火焰,所到之处,化为一轮烈火,仿佛要将我整个燃烧。

我想要不是此刻靠着他,我肯定已经水一样的摊软在床上了。

耳边不时的传来朗盛哥沙哑的声音,仿若来自神秘的远古时代:“给我好吗?”

大脑严重短路,我应该推开他的,可是心底却仿佛有个魔鬼在不停的叫嚣“给他吧,给他吧。”

其实我曾经一度后悔过。

以前陆羽不是没有想过要和我发生关系,只不过那时我们都还在读书,太过矜持与理智的我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在一起四年,我依然清白如水。

可是后来我后悔了,在那分离的两年里,我不只一次的问自己,是不是我把自己给了陆羽,那么他就不会背叛我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就能白头偕老。

那时我不懂,单纯的以为只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才是最美的,单纯到只需要精神的沟通,灵魂的交流,当然,这也是维持一分感情必不可少的,可有时候,现实的激情或许比所谓的精神交流更有力度。

爱情就好比建房子,感情是地基,精神的交流时钢精水泥,身体的激情是砌墙的砖块,无论少了哪一样,砌出来的都是劣质品,经不起时间的更迭,更经不起风雨的冲刷。

现在我懂了,当情到浓时,它会自然而然的发生,从来我需要我们刻意的准备些什么或者是逃避些什么。

就好比此时,郎晨哥肆无忌惮的的手肆无忌惮的在我身上横行霸道,我却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相反的还有一丝莫名的期待。

他很自然的将身体往边上一歪,我顺势的倒在了床上,接着是他越来越近的脸……………..

热门小说推荐
天下第一医馆

天下第一医馆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