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章(第2页)

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而每到这时他都会极力的配合我的表演。

摆出一副比我更加情深一切的表情,说着比我更加雷人的诗句: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切,就算你愿意当那深情的福尔康,本小姐我还不愿意当那柔弱无骨的夏紫薇呢?”

我总是喜欢故意打击他,来彰显我不会被他用“美色”

所迷的坚决立场。

不过即使知道是玩笑话,我的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的甜。

可是现在,我多想对他说,我愿意当你的夏紫薇,可是你还愿意当我的福尔康吗?

看着他一步步的朝我走来,我的心彻底的慌了,好怕我会突然毫无预兆的腿软,好怕我两年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堡会突然崩塌。

微微的凉风吹过耳畔,轻轻的拂起我乌黑的秀发,时光间仿佛突然倒退,那些早已被时间的掩埋的无处可寻的记忆突然如潮水般涌来,汹涌澎湃。

那个纯真透明的高中时代,总是会上演着一些青涩而又懵懂的情感戏码。

其实我是不屑的,因为从初中起我就知道,早恋是要被打断腿的,虽然我那时很是怀疑爸爸这句话的真实性(毕竟这是法制社会),不过自从那一天爸爸命令我跪在地上,用竹条狠狠的抽我时,我信了。

郭敬明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可是对我来说,青春却是无数的数理化题目堆积起来的灰色空间,题目都做不完,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用来忧伤。

每天过着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生活。

闲暇时站到跑到窗边去在落日的黄昏看夕阳的余晖洒满校园里那一排排首位相连的香樟树,反射出的点点金光,远望天边,一片片血一样鲜红少云,权当是保护视力。

因为看书太久了对眼睛不好。

一直觉得我的高中是灰白的,别人可能怎么淡定心里有会偷偷来个暗恋什么的,可是我真的没有,高一时老校长高唱着男女之间距离必须超过44厘米,我的日子过的很如意。

可是后来换了校长,废除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规定之后,陆羽就和我成了同桌,而且一坐就是两年。

说实话,高中三年我从来不觉得他喜欢我,要不是后来陆羽自己亲口跟我说,打死我都不会相信他竟然暗恋了我三年,而且为我追我,竟然放着640分的高分不填浙江大学,中国科大科大,复旦大学那些响当当的名校,竟然跟着我填了A大。

据我所知,我们当年高考清华的录取分数线是650,我想除了那两所在中国内地排行顶头老大的学校外,其他所有学校他均上线了。

可是,竟然就因为我这个无名小卒----跟他比起来,我自认为我那580分是无名小卒,不提也罢。

他竟然放弃那么好的学校,于是我气愤的谴责他奢侈。

(那么好的学校,是我这种成绩的人想都不敢想的,说放弃就放弃,你说这不是奢侈是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天下第一医馆

天下第一医馆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