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7章(第1页)

>

其实,对于她的话我并不是很认同的。

难道经验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吗?古代的皇帝那么多儿子,是不是选个皇储还要先给他们当两天皇帝来积累点下经验啊。

不过这话我也只敢在心里想想,毕竟这是面试,去留大权还掌握在她手里呢,得罪她太不划算了。

不过,直到很久以后,当我知道她知道那是她是故意争对我时,我太后悔当初没有把那句话给堵回去了。

人们总说女人是祸水,我觉得那肯定是他们被男人伪善的表面所欺骗了。

孰不知,有时候,男人比女人更加祸水。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麻烦顺便叫下一位。”

人事部经理面露微笑,礼貌的对我说道。

带上门,通知了下一位之后,我就匆匆的走出了真谛的大楼。

由于面试前排了很久的队,所以出来时已经是快十二点了。

中午的太阳很毒,强烈的阳光刺得眼睛都张不开。

右手挡在额头,稍稍的能遮住一点阳光才能勉强的把眼睛睁开。

然后顶着烈日一步一步的朝站牌走去。

中午坐公车的人不是很多,所以我很有幸的坐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做在车上透过车窗看外面的景象。

每次刚想细看,却总是一定下眼来,就已经是换了下一个场景。

仿佛历史交织成的胶卷电影,那些一闪而过的画面,使我们还来不及抓住,却已经成了逝去的过往。

这一刻,我突然想起了爸爸,那个淳朴,善良,却又带着浓厚封建思想的爸爸。

他总是说,做人要懂得知足,知足才能常乐。

于是,我迷茫了。

现在的我是不是不懂得知足了。

因为我放弃了那份可以让我过着悠哉日子的工作却选择了一条未知的路。

记得小时候,老师们总喜欢以一种过来人的姿态告诉我们,“没有谁的一生是一番风顺的。”

除去和陆羽的感情问题不讲,无论是以前读书,还是后来工作,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很顺利。

其实我是很喜欢这种波澜不惊的顺利的,它的平淡,静谧,周而复始的重复着上班,吃饭,睡觉的动作,才是生活的真谛。

因为生活最终要归于平淡。

不过我并不后悔,我喜欢设计,而且我不甘心那么多年来努力学习的知识,都还没来得及去用它,却在不经意间年月里,早已把它忘的一干二净。

就好像是烟花在还没有还没有被点燃,没有以华丽的绚丽绽放于天空,却已经被岁月悄然的拉下帷幕。

只剩下那丝丝缕缕的薄烟,最终无声的消失于天际,再也找痕迹。

我想,那也是一种悲哀。

在公交车上脑袋一直处于昏昏沉沉的状态,也没想起来手机关机了这事,直到回到家里,看到姐姐贴在我们口上的纸条时,我才幡然醒悟似的想起来。

打开手机,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的未接电话。

姐姐打了三通,陆羽打了五通,就连姐夫也打了一通。

估摸一下时间,他们那些在上班的人现在应该是在午睡,于是放弃了回电的念头。

热门小说推荐
天下第一医馆

天下第一医馆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