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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十分,干得漂亮!
距离刚才大概过去了将近两个半小时,他们是彻彻底底的迟到了!
穿上的挂脖黑色短裙也被撕的稀碎,头发更是被蹂躏成了鸡窝的形状。
衣服散落一地,原本收拾好的房间现在变得乱糟糟的。
看上去就让人心情很不好,完美映射了庞诗现在的状态。
试问衣服穿好,妆也完成,甚至头发也简单的梳成,可以说是精致到了每一根头发丝的情况下,她没有光鲜亮丽的出门,而是被不由分说的被拉到床上一阵酱酱酿酿,谁心情能不变的糟糕?
庞诗叹口气低头看了看只裹着被子的自己,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
曲成白去她行李箱里帮她挑了件衣服,白色泡泡袖公主裙,真是直男眼光,她心里吐槽道。
但还是伸出手接过,她知道,要是不穿,今天就别想出去,他就是这么霸道。
白色的口味,还真是老套。
穿好衣服后,她也懒得再化妆梳头,随便补了个口红,拿木簪挽了个发髻完事。
回头偷看一眼已经穿好衣服正在等他的曲成白。
这狗男人就是省事,天生的好面貌,套上衣服就是正人君子,谁能想象到他在床上陷入情欲中失控的面容,只有她。
刚才混乱中,他的衣服不仅没有撕裂,甚至一点褶皱都没,再转头看看她被丢在床下连做衣服的设计师都认不出来的裙子,差距可真大。
庞诗不急不忙的挽发髻,曲成白也不催他,就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即使手里的手机消息催的满天飞。
这一点,是她喜欢的他为数不多的好优点。
抬眼看下时间,已过八点半,再不走就真晚了,庞诗直起身,走到曲成白面前,拎起裙摆转了一圈。
嘴角挂着一抹笑,“怎么样?”
庞诗很白,就连脖子也是,天鹅颈,又长又直,方形领完美的展示出她脖子每一寸的优点,锁骨处的骨形近乎完美,让人的眼睛忍不住流连忘返。
她的手臂很是纤细,配上泡泡袖也不显壮,反而刚好的衬托出了她手臂的形状。
庞诗见他一直盯着自己脖子处看,没好气的瞪他一眼。
要不是他下手没轻没重,至于留下那么多红痕,费了她大半瓶粉底液才勉强遮住。
她想到什么,挽曲成白的手臂,一边往外走一边开口道:“今天怎么忽然换上了这身衣服,我没印象你有这样风格的。”
他平常工作都是穿西装,即使不工作,也是穿风衣,老成又稳重。
今天这一身倒叫人眼前一亮。
说着,她还情不自禁隔着衣服摸了两把他的腹肌。
明明是在炎热的夏天,就该穿薄点,偏偏他平日里就喜欢穿风衣外套,遮住了这一副大好的身材。
曲成白握住乱动的手,眼神顿时低沉下来,幽幽的看向她,“还去不去?”
庞诗挣脱了一下,没挣开,不该惹他的,“去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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